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运营面包车一般要罚多少钱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非法运营面包车一般要罚多少钱面包车的座位比较多,而有的所有人在空闲的时候,就会利用自己的面包车拉一点客,挣一点油费。这样的行为,其实已经构成了非法运营了,按照规定就需要对面包车所有人做出处罚。那具体而言非法运营面包车一般要罚多少钱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运营面包车一般要罚多少钱
  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营运责任认定
  根据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法规、规章规定,非法营运具体包括:未取得道路运输(包括道路货物、道路危险货物、道路客运(班线)、国际道路运输等,下同)经营许可,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从事有关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非法营运的构成要件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认定非法营运行为,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一种经营行为,二是车辆属于非营运车辆,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
  三、非法营运的法律责任
  
  1、客运: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货运: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话,在我国其实是很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即非法经营罪的。现实中,不管是做货运还是客运,此时都是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格才行,否则就会被认定为非法行为。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算?对于许多机动车驾驶者或者开私家车的人来说,如果不遵守道路交通的规定违章就会被处一定的罚款,对交通违章滞纳金应该不会感到......

·端午节发生车祸后该怎么进行理赔?
      端午节发生车祸后该怎么进行理赔?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

·交通责任划分完毕后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交通责任划分完毕后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交警会给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做和解工作,如果和解成功,双方就签订和解协议,如果调解不......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家属误工费要赔吗?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家属误工费要赔吗一般不支持家属处理事故的误工费,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家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

·2023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

·一、交通事故中营运损失费是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中营运损失费是误工费吗?《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

·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是什么
      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是什么出门或者回家人们大多选择坐火车,坐火面临抢票,抢票就有可能面临着退票、改签这些手续,新出台的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

·一、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计算方法?
      一、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计算方法?“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随着现在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的交通意识也在逐步提高,遵守交通
      随着现在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的交通意识也在逐步提高,遵守交通规则的观念也在全面普及,但是仍有不少人酒驾醉驾,认为没什么事,而实际上我国法律对......

·车辆也是属于财产当中的一种,因此在对交通事故中的车辆进行保全
      车辆也是属于财产当中的一种,因此在对交通事故中的车辆进行保全的时候,往往是按照对财产的保全进行的。那么交通事故车辆保全期限是多久呢?具体的包括......

·抢夺案辩护词什么时候提交给法官
      一、抢夺案辩护词什么时候提交给法官?辩护词通常情况下在庭审结束后递交审理案件的法官。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

·租房子交了定金能退吗
      当我们在外面租房的时候,如果看中了某个房子,房东往往会让我们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很多人就想问,交付了定金之后,如果不想租房,定金可以退还吗?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