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要怎么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通事故中要是造成了人员死亡的话,那此时做出的赔偿与造成人员伤残的赔偿肯定是不一样的。而在造成死亡的结果时,除了有丧葬费的赔偿,还要对死者的家属赔偿死亡赔偿金才行。那这个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要怎么算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匕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下面以不满六十周岁的受害人为例进行说明。
  其计算公式为: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 20年
  例如:周某为某市职工,34岁,某日,周某开摩托车带妻子和孩子回娘家,行至某地段时,遇到一辆拉条木的拖拉机缓慢驶来,拖拉机所拉的条木由于数量太多,装的也不牢靠,恰好在周某经过时散落下来,有一根条木插入周某摩托车的前轮车辐中,周某摩托车由于车速较快而迅速变线,直接撞到拖拉机尾部,周某头部受损,当场死亡。周某所在的地区为我国东部沿海某发达地级市,周某为城镇居民,按照其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其当地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000元/年,这样,周某家人可获得死亡补偿费12000元/年×20年=240000元。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要求死亡补偿费时,其乘数较十年要短,但不会短于五年,具体为,六十周岁以上不满七十五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在对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做出计算的时候,我们需要知道此时是根据什么来计算的,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此时需要清楚的知道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同时还要搞清楚死者的实际年龄。要是死者本身年龄就比较大的话,那此时的赔偿年限就不会有20年那么长。
  
  
  


·一、逃逸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吗?
      一、逃逸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吗?逃逸属于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商标交易流程是怎样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商标交易流程是怎样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商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由于平时您很少接触,因此大多数人对此并不熟悉,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商标其实......

·机动车撞伤人怎么赔偿 赔偿项目?
      机动车撞伤人怎么赔偿赔偿项目有哪些在出现车撞人的情况下,意味着发生了交通事故。此时自然就需要由公安交警大队的交警介入,依法对事故做出相应的......

·一、起诉男方不负抚养费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起诉男方不负抚养费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以孩子名义起诉抚养费需要准备向法院进行起诉,然后收集好相应的证据,积极的因素,最后就是等待法院的判决......

·退房是否要交违约金,退房要交违约金吗
      退房是商品房买卖交易中经常发生的事情,究其原因,可能是购房者在买房后,对房价、房屋不满意,亦或者是开发商迟迟不交房等。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

·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驾行为,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此,我国加大了
      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驾行为,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此,我国加大了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按照最新的交通道路安全法规定,构成醉驾的,要被吊销驾驶证,......

·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商标是具有财产价值的,可以给商标权人带来利益,所以,商标是可以交易的,也就是商标转让。当然,在实践中商标交易还是经......

·机动车追尾的责任要如何认定
      机动车追尾的责任要如何认定现实生活中,追尾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多发的因素之一,而这种情况下往往都是因为后车的跟车距离太近导致的。既然事故已经发生......

·打交通事故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道路上的车辆也是逐渐多了起来,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是人们开始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许多时候交通事故都需要通......

·交通事故车祸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车祸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涉及了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被扶......

·车祸护理误工损失费应该怎计算?
      一、车祸护理误工损失费应该怎计算?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补交出让金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补交出让金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在我国,公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是有一定年限的。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公民可以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