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在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若出现了法定的情况,那此时购房者也是有权要求退房的,但法律中规定在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呢?可能很多人就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具体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1、套型相差太大;按套计价的预售商品房,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者可以退房或与开发商协商总价款,购房者要求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2、面积误差过大;合同约定的面积与产权登记的面积发生误差,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时,购房者有权退房。3、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开发商如变更设计并经规划部门批准后,开发商应在确定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应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如在十五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开发商未通知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购房者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4、商品房质量有问题;开发商交付的应当是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时若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购房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者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不合同的,购房者有权退房。5、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如开发商未按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开发商延期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起诉要求强制退房。6、在建工程转让情形。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的,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三十内要求解除合同。7、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商品房。如商品房存在以下情形,也可以要求退房: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见的共有项目;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行政处理中的等。
  二、购房者退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1、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如果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能使业主满意,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收回退房要求,或在开发商协助下办理退房手续。如果协调没有结果,再选择诉讼。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法院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应先找开发商协调。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法庭鉴定过程相对较长。2、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买房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3、首付、月供利息都可获赔,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买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有的人买房是全额付款,但是大部分人买房的时候都需要贷款。当遇到房屋质量严重有问题或者其他法定的情形,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但如果购房者是在违法情况下要求退房的话,则此时就需要对开发商承担一个违约的责任。
  
  
  


·一、买卖不破租赁未通知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未通知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吗?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

·一、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未过户能毁约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未过户能毁约吗?1、根据《民法典》等法律相关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买卖二手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二手房交易中出现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因为当事人对这些纠纷的不当处理,往往会给自身造成更多的利益损害。因此,就需要在遇到这......

·新婚姻法二婚房产继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社会中存在不少二婚家庭。夫妻属于二婚的,在结婚的时候都带......

·农民公寓能办房产证吗?
      不可以。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私自出让。因而农民公寓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管理法》规定,农......

·如何购买拆迁安置房
      前面我们说到,对于拆迁安置房来讲,法律允许进行买卖,但同时也是受到一定限制的。在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时候可能无法及时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对购房者来......

·一、房子共同财产怎么离婚时分配?
      一、房子共同财产怎么离婚时分配?共同的房子一般是作平均分割;(一)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对所有权无争议的处理情况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

·农村旧房拆迁能补贴多少,和城市拆迁一样吗?
      农村旧房拆迁能补贴多少,和城市拆迁一样吗?旧房拆迁补偿政策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

·父母出资买房协议书怎么写
      很多父母为了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就会选择由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由于房产属于不动产,在我国适用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因此为了避免出现纠纷,明确权......

·北京市自住商品房申购条件是什么?
      北京市自住商品房申购条件是什么?一、自住型商品房北京市住建委2013年10月22日发布,2013年北京将推出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2014年计划推出5万套左右......

·逐渐的租房已经成为了如今社会的一个趋势,放假的不断增长,薪资
      逐渐的租房已经成为了如今社会的一个趋势,放假的不断增长,薪资水平的缓慢增长导致放假远远高于薪资承担范围,大部分的人就算是房贷也没有能力支付每......

·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孩子是否可以
      孩子在未成年之前,其基本的民事权利,还有一些重大的决定,基本上都是由父母代替当事人作出决定的。正是因为这样,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也想把房产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