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市政工程质量风险识别的过程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市政工程质量风险识别的过程是什么?
  工程质量一直都是民众格外关注的热点问题,而市政工程包括各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其质量问题尤其为民众所担心。因此对市政工程进行风险识别是一个必要的环节。那么,市政工程质量风险识别的过程有哪些?下面由来为您解答。
  风险识别过程:
  关于项目风险管理的过程,与项目管理的过程一样,国内外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其中最具代表性的3个国际项目管理组织(PMI、IPMA、APM)都建立了自己的标准,国外一些研究机构、学者也提出了自己的项目风险管理过程。典型的项目风险管理过程有以下4种:
  
  (1)PMI将项目风险管理过程划分为风险管理计划制订——风险识别——定性风险分析——定量风险分析——风险应对计划制订——风险监测与控制6个过程;
  
  (2)IPMA提出的项目管理专业资质标准(ICB)将项目风险管理分为风险识别——风险分类——风险量化——风险应对——风险监控5个过程;
  
  (3)APM将项目风险管理过程划分为定义——集中——识别——结构——所有权——估计——评价——计划——管理9个过程。
  
  (4)中国项目管理研究会(PMRC)提出的《中国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将项目风险管理分为风险管理规划——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量化——风险应对计划——风险监控6个过程。
  
  在建筑企业的风险管理中,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通过风险辨识将工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识别出来。风险识别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始于风险识别,终于建立工程项目风险清单。在识别的过程中,如发现新的风险,再进行分解。其识别过程为:风险识别、风险分解、新的风险、新的分解、识别风险因素、建立初始风险清单。
  
  对市政工程进行风险识别能将工程中可能存在的某些风险及时识别出来,而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不但费时而且也会花费很大精力。但这一步骤能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会存在的风险问题,对工程质量是一种保障。以上关于市政工程质量风险识别过程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更多相关问题请咨询。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鉴定哪些项目?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鉴定哪些项目?1、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2、工伤职工工伤与疾病因果关系的鉴定3、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4、工伤......

·员工患病期间合同到期可以解除吗
      员工患病期间合同到期可以解除吗?员工在入职的时候都会与单位签订合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可以享受该有的权益,但是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身体......

·造成工程损失会判刑吗 ?
      造成工程损失会判刑吗?一、造成工程损失会判刑吗一般来说不会,虽然立案的起点是5000元,但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会判刑,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建设单位......

·强迫劳动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强迫劳动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强迫劳动罪】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员工入股合作协议书
      员工入股合作协议书员工投资入股协议书编号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互助、互惠、自愿出资投资的原则签定本投资入股合同。双方......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

·北京工伤认定多久下来?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如果不符合情形那一般是不会受理的。当然,认定部门在受理了申请之后,那就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认定结果才行。有人就问了......

·一、工伤鉴定上哪部门进行?
      一、工伤鉴定上哪部门进行?工伤鉴定需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员工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加班的话,则单位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相应加班工资才行。实践中,针对不同工时制的劳......

·工伤认定程序违法如何要求中止
      工伤认定的程序现在都是公开透明的,而且为了确保工伤认定的结果,国家对于工伤认定有着专门的法规来约束。所以,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如果用人单位......

·公司搬迁员工辞职有补偿金吗?
      公司搬迁员工辞职有补偿金吗?公司搬迁员工辞职有补偿金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

·幼儿园如何防止高空坠物附近的建筑工地如何做
      幼儿园如何防止高空坠物附近的建筑工地如何做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越来越多的高楼拔地而起。这也就造成了很多的安全隐患。比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