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留学男友提分手,非彩礼性质转账如何定性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陈某(男)与王某系男女朋友关系。陈某大学毕业后前往国外留学。在双方准备结婚之际,因陈某想继续留在国外,其父母提出,要王某以留学形式获得签证,从而与陈某在国外团聚并结婚。由于王某经济能力不够,陈某父母向女方转账10万元,用于办理出国签证。王某先后两次向陈某母亲发短信表示,“向叔叔阿姨借的钱会归还。”但是,待到王某拿到留学签证,陈某却提出分手,王某因此并未外出留学。又因两人分手时已经过签,王某的学费不能退还。不久,陈某父母以王某拒不偿还借款为由,向岳麓区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王某归还欠款10万元。

  庭审中,陈某父母明确表明,转账给女方的10万元是为了给王某打流水做留学签证,以便于其出国与自己儿子在国外结婚。王某抗辩称,10万元系陈某父母赠与。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该案中,陈某父母向王某转账支付了10万元。王某前后两次通过短信形式向陈某母亲明确表达了借款的意思,故赠与一说不成立。但是,王某出国留学的目的是与陈某汇合并结婚,且让王某出国留学是陈某父母与其儿子商量的结果,陈某父母在庭审中对此表示认可。因此,该笔借款应认定为男女二人向陈某父母的共同借款。况且王某是将上述款项用于办理留学签证等事宜,与陈某之间的感情破裂的主因在于男方。综上,该笔借款应由陈某和王某二人各自承担一半。

  综上,法院判决,由王某偿还陈某父母5万元。

  法官说法:

  在男女双方恋爱期间,一方父母给另一方的非彩礼性质的金钱给付如何定性,目前法律上尚无明确规定。承办法官认为,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既要尊重公序良俗,也要注重弘扬正确的婚恋观。一般而言,对于一方父母在特定节日给付的小金额金钱,应认定为赠与关系较为妥当。对于一方父母给予另一方之较大数额的金钱,如果有明确的借贷意思表示,或者可以推定存在借贷的意思表示,应认定为借贷关系而非赠与关系。所借款项若是恋爱男女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或者可以推定为共同意思表示,且用于恋爱双方的共同生产、生活或共同事务支出的,应认定为恋爱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依据刑诉法怀孕妇女能受到哪些保护?
      法律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公正的,无论是谁触犯了法律,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本着人道主义,对于怀孕妇女这类特殊法律主体,应当给予她们人性关怀......

·夫妻两人分居多久法院才判离婚
      夫妻两人分居多久法院才判离婚夫妻双方因为吵架等家庭琐事的原因,一方从家中搬出满两年的,是否就算自动离婚呢?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在我国,解除......

·离婚之后死亡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离婚之后死亡财产应该怎么分配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法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给彩礼后女方不结婚要返还彩礼吗
      如今很多地区结婚都流行给付彩礼,而这个彩礼一般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给女方的,对于彩礼的数额法律中没有规定,其实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即使不......

·一、小孩要养几年为抚养关系?
      一、小孩要养几年为抚养关系?家庭中对小孩的抚养过程中法律并没有规定要养几年才能形成抚养关系,只要与小孩共同生活并且承担抚养费就存在抚养关系......

·在我国丧偶抚养费年限是多少
      在我国丧偶抚养费年限是多少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丧偶抚养费应该支付到孩子成年。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夫妻离婚财产孩子也分吗
      夫妻离婚财产孩子也分吗一、夫妻离婚财产孩子也分吗要看离婚时,孩子是否对家庭财产有贡献,而不是以孩子的大或者小来确定。如果有贡献,那么原则上就......

·一、夫妻离婚哪些财产不平分?
      一、夫妻离婚哪些财产不平分?夫妻离婚之后如下财产是不能进行平分,而且属于个人财产的:1、婚前个人产业在新婚姻法实施曾经,婚前个人一切的产业,在......

·怎样打离婚官司能赢孩子抚养权?
      怎样打离婚官司能赢孩子抚养权?一、怎样打离婚官司能赢孩子抚养权?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离婚可不可以要精神赔偿金?
      离婚可不可以要精神赔偿金?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

·离婚如何给双胞胎孩子抚养费法律怎样规定
      离婚是夫妻双方结束相互法律关系的事件,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充分阐述自己的理由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案件中也是占有很大的比重的......

·一、由公安机关立案重婚罪可以吗?
      一、由公安机关立案重婚罪可以吗?由公安机关立案重婚罪可以,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予以调查处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婚罪是既可以自诉,也可以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