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成立公司,成立公司的步骤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如何成立公司,成立公司的步骤是怎样的?
  
  不管是想要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这都需要发起人按照《公司法》中的规定,实际办理了相应的手续之后,才能真正的成立公司,然后开展经营活动。但现实中不少人就如何成立公司并不了解,往往导致办理手续的时候不是那么顺利。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应该怎样成立公司。
  
  一、如何成立公司
  
  成立有限公司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满足以上条件后,还要经过以下步骤,公司才算设立完成。
  
  (1)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4)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
  
  (6)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
  
  (7)递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8)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要件
  
  (1)股东资格和人数 :除国有独资公司外,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为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资本制: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2)出资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在成立不同公司的时候,此时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一样的。至于如何成立公司,成立公司有怎样的步骤,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成立公司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此要是不清楚该如何成立的话,可以先咨询一下这方面的专家律师。
  
  


·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有效么?
      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有效么?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

·公司减资股东的出资需要退回吗
      公司减资股东的出资需要退回吗?公司减资股东的出资不需要退回,公司股东退股减资是不可以的,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是不可以退役减资的,但可以通过合......

·需要准备注册货运代理公司所需的资料:
      需要准备注册货运代理公司所需的资料:1、首先要确定货运公司的经营范围,范围要明确字数建议在八十字以内;其次要全体法人股东的身份证原件(最少要两......

·产品缺陷对公司影响如何,该怎么提高质量?
      产品缺陷对公司影响如何,该怎么提高质量?产品质量的好坏决定着一个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一个企业想要做大做强就必须确保产品的质量,让顾客购买后有......

·公司法认缴资本制度特点是什么?
      公司法认缴资本制度特点是什么?在公司建立前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本条件。我们整理出来了公司法认缴资本制度的特点和政策解读,通常来讲,我们在认缴资本......

·企业并购重组律师起了什么作用?
      企业并购重组律师起了什么作用?一、企业并购重组律师起了什么作用1、在实施并购前对并购交易标的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购不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其......

·外商独资企业无限责任的问题是怎么规定
      外商独资企业无限责任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任何独资公司的投资者对企业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企业的一些民事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债务债权责任,这些......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合同范本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乙方)质权人(甲方)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以在有限公司投......

·公司刚注册变更股权要收费吗
      收,根据转让涉及到的主体的不同,转让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也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股权转让会涉及到股权转让时发生的工商登记费、资产评估费、验资费用......

·三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三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一、三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

·公司法职务侵占方面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职务侵占方面规定是什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海南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有哪些
      海南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有哪些方法各省市的经济在发展的时候,其实是离不开中小企业的存在的。中小企业虽然说经营范围经营能力有限,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