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什么,资质标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什么,资质标准如何划分
  
  购买房屋后房屋的装修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一般情况下为了节省资金,我们可以和其他一起购买房屋的住户商量把房屋装修工程承包出去,不过说到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的成本,相信大多数人都不了解,不知道房屋装饰装修工程成本的范围资质是怎样的,那具体来说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呢?
  
  一、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注:1、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2、建筑美术设计职称包括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舞美设计、工业设计、雕塑等专业职称。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二、资质标准如何划分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房屋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出去时,我们一定要查看对方的承包资质,如果没有能力进行承包的话,我们也没必要在此浪费时间,而且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还有就是在房屋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出去之前,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是我们必须要去了解的内容,否则不再范围内也会浪费许多时间去沟通。
  
  


·工伤待遇是否劳动争议?
      工伤待遇是否劳动争议,依据劳动法,工伤对于属于劳动纠纷,应当提供劳动仲裁,然后再起诉,工伤赔偿申诉应当自评残之日起计算,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工......

·员工离职社保怎么处理?
      员工离职社保怎么处理?1、如果是在本市转移,需要原单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并由原单位做减员;(1)个人缴费:带着档案,解除合同手续,保险手册等交到当......

·工伤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

·工伤住院护理费标准是多少?
      工伤住院护理费标准是多少?“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1.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1.1护理人员有......

·仅有社保能证明劳动关系吗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可以作为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劳动者也可以搜集并提供其他材料:带有公司名称的工作证、工作服,具有公司印......

·劳动争议疑难案件仲裁审判要点与依据是什么?
      劳动争议疑难案件仲裁审判要点与依据是什么?劳动争议疑难案件仲裁要点和依据:1、要点(1)必须是属于劳动争议。(2)必须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机......

·公司辞退员工补贴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公司辞退员工补贴的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公司辞退员工补贴的标准是怎么样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

·安排员工加班费怎么计算
      员工加班费怎么计算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二、......

·一、劳动合同法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哪些?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是包括试用期的,试用期的长短不同的用人单位有不同的规定,当然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而且试用期解除合同是比较简单的,那么试用期解除劳动合......

·2023因工伤亡待遇包括什么
      2023因工伤亡待遇包括什么一、因工伤亡待遇包括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

·法律规定旷工几天辞退公务员?
      法律规定旷工几天辞退公务员?一、法律规定旷工几天辞退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