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我国二手房市场刚刚起步,行业相关条例规范尚未明确,购房者很容易遭受风险。而想要避免遭受不利风险,建议购房者就需要先了解一下这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这样才有可能避免落入对方的陷阱之中。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购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一、购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1、查看两证是否齐全。
  买房时务必要小心排查,避免购买问题房屋,记得向中介提出查看原房东有无《房地产所有权证》和《土地证》等证件,并要保证证件有效;比如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使用证,那房价势必要据此打折。 如果两证齐全,则要辨认清楚土地来源是转让还是划拨,由于划拨过来的土地需要缴纳房价3%的土地出让金,这也是一笔不小的附加支出,相当于房子净价与这部分土地出让金加起来的总额才是房子总价,不少人因此上当多花冤枉钱。因此小心查看证件类别,如果是划拨土地,房价也要因此打折。
  2、报价心中有数,一次性砍价砍到底。
  在买房之前,一定要对房屋市场做相应调查取价,对同类房屋价位心中有数,这样才能根据目标房屋价格有小筛选甄别,选择合适房源。在议价时,最终房价的确定关键取决于购买者的第一次报价或还价,如果首次报价,如价格报高,那么今后就很难再往下砍,达不到应有的价值效益。所以最好在调查清楚的基础上,做出合理、合适的首次报价。
  二、买二手房如何防范中介陷阱
  
  1、进入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场所不要马上签二手房中介服务合同。
  卖房人或者购房人进门后首先应该认真阅读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合同格式条款并谨慎思考,不急于签字,谨防掉入合同霸王条款陷阱。一些二手房买卖中介惯用的伎俩是,消费者进门就递上格式合同,不容你看清楚就催促你签字。
  2、要在代理合同中明确中介费收取标准。
  很多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企业中,店堂收费公示牌和合同中,绝大多数只写明了收取中介服务费标准,但不写明收取中介服务费对应的服务项目。中介企业应该给买卖双方提供哪些服务,中介企业有的说不清楚,认为买卖双方自己签订买卖合同就算完事了。有的标明中介服务费保底最低收1000元,有的各收买卖方成交价的1。5%。消费者对于超过标准的部分应理直气壮地拒付,而且应要求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企业提供对应的服务项目。
  3、要求中介费与中介服务对等
  二手房中介服务企业收取了中介服务费后,就应该提供对应的代交买卖房屋的各类税费服务,但必须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收取,二手房中介服务企业不得加收金额,还必须提供各类税费的原始发票给消费者。消费者最好提出由二手房中介服务企业先垫付,然后凭发票支付各类税费款项。在买房时,千万要捂住口袋、看好资金、多留一个心眼。相较而言,规模较大的中介公司运营比较正规,但也不能因此掉以轻心从而放松警惕。 在找中介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要与中介签订好相应的居间合同,这样以后出现什么问题,中介机构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离婚房产评估双方不认可怎么办?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房价也在不断上涨,部分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待房子以及财产的划分问题上,有不少的争执和埋怨,在如今的生活中,房子已经占据了多......

·离婚房屋过户给宝宝的手续怎么办理?
      一些夫妻离婚后,如果手中有多套房屋的话,通常会将其中一套过户给孩子,作为父母对孩子的补偿。离婚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孩子,是采取赠与过户的方式,这......

·一、出租人解除厂房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出租人解除厂房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一)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

·父母借给子女买房的借条怎么写
      父母借给子女买房的借条怎么写1.一定写明“今借到?????????现金?????????元,注明大写?????????圆整。特别注意:核实大小写相一致,如果大小写数......

·农村拆违,这几类房屋将会被强制拆除
      农村拆违,这几类房屋将会被强制拆除  1.违建房屋  违建房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占用耕地修建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耕地用作非农业用途......

·怎么对房屋租赁纠纷处理
      房屋租赁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租赁市场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进一步扩大。然而,我国的房屋租赁市场还远没有进入一个法律的市场,因此出现了......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渡假村__组团内__楼房__栋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渡假村__组团内__楼房__栋,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租用期三十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人民......

·离异时用房子抵抚养费是否可行?
      夫妻双方在结婚后生育的孩子,在双方离婚时会由一方抚养,另一方则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父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所以在双方离异时不直接与孩子共同生......

·厂房面临拆迁,因无证被认定为违建一定拿不到补偿吗
      一、厂房面临拆迁,因无证被认定为违建一定拿不到补偿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

·房屋拆迁没有协商拆迁补偿安置怎么办?
      房屋拆迁没有协商拆迁补偿安置怎么办?房屋拆迁中,拆迁补偿协商是拆迁的最大挑战,拆迁补偿安置问题能否谈妥关系到整个拆迁进程能否顺利推进。因此一......

·离婚再婚房产如何分割,怎样分割离婚房产
      离婚再婚房产如何分割,怎样分割离婚房产男女再婚后又离婚的情况,在如今并不少见,但此时也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其中以房产的分割尤为重要。那么您......

·婚后一方出钱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出钱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购买的房产资金来源如果属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属于《民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