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与联系点是什么
  股票和公司债券是很多人都容易混淆的,有大部分人都会认为两者是一样的物品,但其实不然,公司债券和公司股票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事物,虽说都能够带来一定的收益而且是以公司为单位进行售卖的,但确实两者之间是存在区别的,但同时也是有联系的。那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与联系点是什么呢?
  
  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区别
  
  1、发行主体不同
  
  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
  
  2、收益稳定性不同
  
  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用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随股份公司的赢利情况变动而变动,赢利多就多得,赢利少就少得,无赢利不得。
  
  3、保本能力不同
  
  从本金方面看,债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说连本带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债一样;股票则无到期之说。股票本金一旦交给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远归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产,还要看公司剩余资产清盘状况,那时甚至连本金都会蚀尽。
  
  4、经济利益关系不同
  
  上述本利情况表明,债券和股票实质上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有价证券,二者反映着不同的经济利益关系。债券所表示的只是对公司的一种债权,而股票所表示的则是对公司的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同,就决定了债券持有者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则有权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5、风险性不同
  
  债券只是一般的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比股票低;股票不仅是一般的投资对象,更是金融市场上的主要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高,市场价格变动幅度大,可以暴涨暴跌,安全性低、风险性大,但却又能获得很高的预期收入,因而能够吸引不少人投入股票交易中来。
  
  另外,在公司交纳所得税时,公司债券的利息已作为费用从收益中减除,在所得税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属于净收益的分配,不属于费用,在所得税后列支。这一点对公司的筹资决策影响较大,在决定要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时,常以此作为选择的决定性因素。
  
  股票与债券的联系点:
  
  1、两者都是投资手段,体现着资本信用
  
  它们既能为投资者带来收益,又能为公司筹集到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对股份有限公司来说,由于股票和债券共同构成其资本总量,因而两者的发行量此消彼长,形成相应的公司资本结构。
  
  2、两者都属于流通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转让,其流通价格都要在不同程度上受到银行利率的影响。
  
  现代社会很多人有闲钱的话都会选择购买股票和公司债券,每天都有不少人前仆后继的进入市场,但其实公司债券与股票都是存在风险的,我们要理性去购买。在选择进入股票和公司债券市场后,我们一定要了解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与联系点。如果还需了解,请继续浏览下面的延伸部分。
  
  
  
  


·民间借贷是否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是否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很容易就演变成高利贷,而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有的人就会问民间借贷是否受法律保护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

·借条写小名对方不还钱可以起诉吗
      借条写小名对方不还钱可以起诉吗一、借条写小名对方不还钱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但需要证明大名、小名是同一人,并存在借贷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

·信用卡的欠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的欠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

·挪用公款不属于共犯的可能性有多大
      一,挪用公款不属于共犯的可能性有多大挪用公款不属于共犯的可能性是较小的,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要注意准确对“人”的理解,这里......

·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区别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1)侵犯的具体客体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款的使用权,侵犯的对象主要是一般的公款,也包括其他的公物及特定款......

·有效法律依据的借条格式是怎么样的?
      有效法律依据的借条格式是怎么样的?借条的格式为: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正文中,最好写明事由和还款日期,涉及到金额的,必须大写。还应注意字里......

·债务人转让自己债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务人转让自己债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债务人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

·民间借贷没有借条还能不能要回钱
      民间借贷没有借条还能不能要回钱一、民间借贷没有借条还能不能要回钱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

·公司注销前债权债务该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前债权债务该怎么处理?如果一个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了,或者由于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以及公司内部分立解散等原因被注销......

·认定骗取贷款罪的标准是什么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不应当把从银行获取贷款后还不上的,都作为贷款诈骗罪处理。考虑到实践中以欺骗手段获取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贷款,客观上扰......

·公司债券利息由谁确定
      公司债券利息由谁确定(1)预期企业经济效益预期的企业经济效益就是指企业用发行债券的收入进行投资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这一经济效益必须经过严密的......

·合同条款项怎么区分?
      用来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句子叫做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必须完整、清楚,条款之间不能有矛盾。那么合同条款的主要类型是什么呢?这是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