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女结婚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男女在符合了《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之后,可以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结婚手续,而此时提出了申请之后,需要按照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那么男女结婚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男女结婚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二)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三)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四)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
  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在递交结婚申请登记申请时,必须出具下列证件的原件: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2、由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不在本区、本乡(镇)申请结婚的一方,其《婚姻状况证明书》应在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盖公章;3、本人正面免冠照片三张。男女双方户口均不在本地,但其中一方的父母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可在父母所在地申请结婚,但必须出具能反映其父母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或者提供申请结婚当事人父母所在的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提供的能证明其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现役军人的《婚姻状况证明书》应由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提供,超期服役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申请结婚,应由区、县人民武装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书》。公费出国人员申请结婚,《婚姻状况证明书》应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出国人员培训部或其派出单位出具自费留学人员申请结婚,《婚姻状况证明书》应由:1、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在外国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书》;2、出国前已达婚龄的,还须开具原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公务、劳务出国或去港澳人员,除持本人护照外还应持所在国家(地区)的我驻外使(领)馆或我驻外机构、港澳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出国前已达婚龄,还须出具原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书》。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合法的婚姻关系才能成立。现实生活中,男女结婚登记是大事,因此当事人一定要考虑清楚。而要是一方是受胁迫与对方办理结婚登记的话,则这样的婚姻也是会被认定为可撤销婚姻的。当然,在申请结婚登记之前,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证件材料,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一、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___女,生于__年_月__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被申请人:__,男,生于19_-年4月9日......

·夫妻一方离家出走能不能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离家出走能不能起诉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

·离婚无共同财产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
      离婚无共同财产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

·根据刑法规定未到年龄结婚判几年?
      根据刑法规定未到年龄结婚判几年?一、根据刑法规定未到年龄结婚判几年?根据刑法规定未到年龄结婚不会被判刑,早婚,是指公民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

·国家赔偿2年后能否申请?
      当国家行为出错,国家也逃避不了担责以及赔偿受害人。但是国家赔偿性质特殊需要受害人自己申请才能获得赔偿,当事人也许会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及时申请,......

·离婚儿女的抚养权归属该怎么确定
      夫妻离婚解除的仅仅是双方之间的人身关系,而此时如果已经生育有子女,那对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会产生什么影响。也就是说,即使在夫妻离婚之后......

·诉讼离婚流程要怎么走第一阶段
      诉讼离婚流程要怎么走第一阶段,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

·孩子参与家庭财产分割吗?
      一、孩子参与家庭财产分割吗?不参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或者其他途径得到的譬如工资,利息,奖金,房租,股票收益等等收益......

·哪些情况不属于彩礼,不属于彩礼的包括什么
      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在恋爱时就会发生很多财物赠与等行为,与彩礼有相似之处,这就让不少人将这种赠与财物的行为与给付结婚彩礼弄混淆了。那么一般来......

·现在离婚的人越来越多
      现在离婚的人越来越多,离婚率也不断增加,离婚的时候无外乎有两个事情要处理,第一件就是夫妻之间财产分割的问题,另一个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

·离婚后如何争得孩子抚养权?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后,即使双方反目成仇,也不会不管自己的子女,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又无法进行协商的就得经过法院来判决,而法院对于一方符合......

·子女抚养费增加的情形有哪些?
      子女抚养费增加的情形有哪些?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