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交通事故的等级,相信大家都比较清楚主要包括了四个,即轻微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关于交通事故的等级,相信您都比较清楚主要包括了四个,即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以及特大事故。现实中,针对不同等级的时候在处理的时候不一样,并且对这些事故的划分也是不一样的。那究竟交通事故的等级是怎么划分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是多久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昨天市交管部门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交警对暂扣车辆、责任认定、重新认定、伤残评定、赔偿调解和对违章当事人处罚6个方面的事故处理时限做出规定。
  
  (一)暂扣车辆最长不能超40天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管部门可暂扣道路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交警要向当事人开具暂扣物凭证。
  
  被交管部门暂扣的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驾驶证扣留期限为20天。需要暂扣延期的,要经上一级交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延长20天。
  
  (二)事故大小不同责任认定时限不同
  
  按照有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时限为:轻微事故在5日内认定,一般交通事故在15日内认定,重特大交通事故在20日内认定。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照常规时限做责任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后,按上述规定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三)重新认定最长不超30天
  
  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如果对交管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责任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在接到当事人的重新认定申请书后,要在30日内做出维持原认定、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四)治疗终结15天内可申请伤残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可在治疗终结后15天内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伤残评定。
  
  公安交管部门应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当事人提交的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天内做出评定伤残的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评定书后15天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接至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要在30日内做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五)赔偿调解限期最长不超45天
  
  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天,公安交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再延长15日。因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可从受伤者治疗终结日或定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可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可从确定损失日开始。
  
  在调解过程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将连续计算调节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代理人因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将中断;调解重特大、复杂道路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时限的,必须经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才能延期。
  
  (六)吊扣驾驶证不能超18个月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根据其违章行为、事故责任和事故后果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凡吊扣驾驶证的合并执行不能超过18个月;被处以吊扣、吊销驾驶证的,应从处罚裁决日起计算;吊扣驾驶证处罚期满,交通事故处理未结案的,应当发还其驾驶证。
  
  意味着当事人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不同的,当然实际在处理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注意的地方也是有所差异的。而其中轻微交通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同时当事人对事故发生也没有争议的,则允许当事人之间进行私了。
  
  


·电动三轮车醉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电动三轮车醉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电动三轮车也属于机动车范围,所以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

·一、安徽省交通事故9级伤残会赔偿什么项目?
      一、安徽省交通事故9级伤残会赔偿什么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商业车险刚订过了退保是否可以
      商业车险刚订过了退保是否可以一、商业车险退保条件保险合同生效后可以退保,但是需要条件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

·交通事故举证有哪些要注意的
      当事人就交通事故中的纠纷,依法向法院起诉后,作为起诉的一方,按照规定需要承担最初的举证责任。而在举证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

·违法改装飙车怎么举报
      这个你要拍照或者拍摄视频,直接打报警电话也是可以的,一般可以通过观察车辆外观、听车辆排气管声音初步判断该车是否为改装车。飙车行为一般存在于车......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牙齿脱落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牙齿脱落的评定标准是什么?1.3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2.5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

·交通意外事故致人死亡赔偿金是多少
      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跟死者的年龄、户籍性质是息息相关的,是按照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照二十......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偿哪些费用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全险交通事故误工费给赔吗?
      一、全险交通事故误工费给赔吗?误工费保险公司能理赔,但是有限制,具体如下:1、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

·一、交通事故节假日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节假日误工费需要赔偿吗?交通事故误工费节假日也应该赔偿,因为法定节假日期间都是正常的带薪休假,按照受害者正常的工资收入计算误工费......

·辞退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辞退补偿金要交个税吗很多人在就业过程中会遇见辞退这种情形,导致被辞退的原因有很多种,大多数情形下,公司在辞退员工时都要对员工进行一些补偿,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