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河南三才司法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生活中当有官司需要时我们所提供的材料需要鉴别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也要鉴别所需事物的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当生活中遇到棘手的问题时,我们可采取一些具有法律手段的鉴别方式得到具有可靠性的答案。那么河南三才司法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由我们为您一一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
  
  (三)住所证明和资金证明;
  
  (四)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
  
  (五)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
  
  (六)检测实验室相关资料;
  
  (七)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
  
  (八)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
  
  (九)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重新鉴定: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四)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六)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七)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司法鉴定机构可受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拟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文书、检验报告、勘验检查记录、医疗病情资料、会计资料等材料作文证审查。
  
  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 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河南三才司法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是当事人的有效身份信息复印件,同时还有住所证明和工资证明。当事人提供的所有信息都必须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必须的符合法律法规。同时司法鉴定机构也是可以受法院的委托的所以它的可性度是受法律认可。
  
  


·车祸交警队划分责任费用包括什么
      车祸交警队划分责任费用包括什么?车祸交警队划分责任不需要交钱。受害方可以向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依法、依合同赔偿,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交警也可以......

·新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怎么调整的?
      新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怎么调整的?一、新商业车险条款的三大变化1、商业车险产品更加丰富重庆保监局财险监管处处长李昊轩表示,此次改革后,行业......

·交由检察院一般检察院多久批捕?
      交由检察院一般检察院多久批捕?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

·8000工资交多少税
      8000工资交多少税8000元工资应交90元的税。按照新个税标准计算,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收入8000元减去5000元正好位于3%的档,则个税缴纳额=(8000-5000)......

·一、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一、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交通事故应当积极的配合交警部门人员的工作,毕竟对于员工来说的话,在上下班途中如果发生交通......

·请求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是否可以
      交通肇事者对赔偿问题拖拖拉拉不处理的态度,有些就是因为当事人根本就没有交强险的,这样的情形反而让部分受害者在索赔的时候犯了疑惑,当下可能就会......

·管辖权转移批准后需要移交什么?
      管辖权转移批准后需要移交什么?管辖权转移批准后需要把与该案件相关的证据等一并移交,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

·2023小客车超载三人怎么处罚
      超载一般不扣分,处以罚款。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一)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

·一、婚前交通事故会强制到配偶吗?
      一、婚前交通事故会强制到配偶吗?不会,因为婚前交通事故并不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造成的。但婚后的交通事故可以由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赔偿,这种......

·摩托车肇事逃逸要承担什么责任
      摩托车肇事逃逸要承担什么责任1、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

·保外就医申请书交给监狱哪个部门
      在一个法治化的社会,监狱对于犯人的管理也是人性化的。有些在监狱里患了病、但是监狱内无法医治的犯人可以申请保外就医。那么保外就医申请书交给监狱......

·抢公交车方向盘怎么判?
      抢公交车方向盘怎么判?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抢公交车方向盘怎么判?抢公交车方向盘的判决是:《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