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孩子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可以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离婚不仅需要处理双方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双方育有子女的,还需要解决确定子女的抚养问题,比如谁来抚养,谁出多少抚养费等等问题。离婚案件重,子女的抚养一般都会判给有抚养能力的一方,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离婚孩子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可以吗?详情见下文。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可以吗?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二、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当然是可以一次性支付的;没有条件一次性支付的,则可以按期进行支付;子女的抚养问题并不会因为离婚而完全让一方承担,仍然是双方的问题。另外,如果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而不支付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离婚的时候新婚姻法有利男性吗?
      新婚姻法颁布之后,可以发现诸多规定做了修改,首先单方面的宣布提出离婚是无效的,而且女方也不能在结婚时决定房子的房产证所有人,社会上很对人反应......

·在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当中
      在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当中,有关的规定中包含了探视权的相关规则,在这里我们就一起来讲一下在婚姻中关于探视工作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的规定,......

·一、离婚案件未如实申报财产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吗?
      一、离婚案件未如实申报财产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吗?《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

·夫妻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情形
      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

·离婚官司必胜技巧有哪些
      离婚官司必胜技巧有哪些1、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准备工作。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其一,诉讼证据的准备;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

·离婚抚养权和户口不一致是否可以?
      离婚抚养权和户口不一致是否可以?可以,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均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与抚养权无关。所以是可以不一致的......

·办离婚必须要双方结婚证吗?
      办离婚必须要双方结婚证吗只有一本结婚证可以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

·一、夫妻l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怎么办?
      一、夫妻l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怎么办?夫妻l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的解决方式为: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婚后离婚赔偿有多少钱?
      一、夫妻婚后离婚赔偿有多少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

·十五年抚养费有多少钱?
      在夫妻的日常生活中,会因为各种原因最后导致了婚姻的破裂,但是却遗留了很多问题。在离婚后,每年都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但是有的父母并不自觉遵守......

·离婚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离婚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多久1、法院传唤双方当事人的灵活性简易程序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在基本法律原则不变的情况下,尽量体现简洁和效率。如果法院口......

·因家庭暴力申请离婚是否可以
      因家庭暴力申请离婚是否可以家庭暴力在很多家庭都是存在的,只不过有的施暴者日后改好了,那夫妻还能继续生活在一起。但有的却越演越烈,给受害人的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