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面对离婚财产纠纷该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现象普片增加,闪婚闪离的情况也经常发生。夫妻双方离婚就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很多时候当事人双方都会因为意见不合而不能达成离婚协议,最终选择诉讼离婚。面对离婚财产纠纷该怎么办呢,当事人该从哪些方面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呢?下面我们就给您谈谈这个热门的话题。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
  
  一是登记离婚,
  
  二是诉讼离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
  
  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分为两大类:
  
  一是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
  
  一是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
  
  登记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不予审查或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国家公权利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享有诉权。至于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登记是指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解除现存婚姻关系所采取的一种行政程序。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实践中,离婚后出现财产纠纷的情形多为一方在离婚时隐瞒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或其他收益,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了这些财产,从而主张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产生的纠纷。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还应注意,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提出。
  
  此外,当事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当事人事后不履行的,该协议本身并无强制执行力,当事人还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其效力作出认定,方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既判力所及的财产有争议的,已无诉权,以维护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就是说,如果在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当事人不得就此向法院提起再次分割的诉讼,而只能是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了的财产,或某种原因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另外法律在财产分割方面也是会保护弱势一方的利益的。很多离婚案件中也有当事人一方净身出户的判定。这些都是法管依据我国婚姻法和当事人实际情况作出的裁判。
  
  
  
  


·丈夫有外遇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丈夫有外遇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根据上文所说,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

·国家对于并购重组申请受理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对于并购重组申请受理是如何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情况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现在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大
      现在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

·起诉离婚哪些条件可以要求赔偿
      起诉离婚哪些条件可以要求赔偿(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开庭几次?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若就孩子的分配、财产的分割等问题存在分歧,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司法实践来说,并非所有的起诉离......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

·婚姻期间出轨对于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婚姻期间出轨对于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

·一、抚养费纠纷判决不执行怎么办?
      一、抚养费纠纷判决不执行怎么办?义务人不执行法院支付抚养费判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示法院强制执行,例如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等的措施。《中......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新婚姻法离婚女方有病法院会受理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一、离婚女方有病法院会受理吗起诉离婚法院会不会受理和哪一方有病没有太大关系。《民事......

·起诉离婚是到民政局吗?
      起诉离婚是到民政局吗起诉离婚是不需要再去民政局的,很多朋友对于离婚的相关法律法规知道的还不是很多,当遇到需要此法律时都会有很多这样那样的问题......

·2023年南京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如何规定的?
      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根据《中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