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票中公司债券回售的程序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股票中公司债券回售的程序是怎样的在经济活动中,为了减少损失,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债券的合同中约定回售条款。在一定期限到来时,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并且法律也进行了详细规定。那么,股票中公司债券回售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回售条款
  回售条款是指发行人股票价格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后达到一定的幅度时,转债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有的债券卖给发行人。投资者应特别关注这一条款,因为这是一种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条款,设置目的在于可以有效的控制投资者一旦转股不成带来的收益风险,同时也可以降低转债的票面利率。回售条款通常发行人承诺在正股股价持续若干天低于转股价格或非上市公司股票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发行上市,发行人以一定的溢价(高于面值)收回持有人持有的转债。这种溢价一般会参照同期企业债券的利率来设定的。如南化转债设定的回售条款为:本公司股票未能在距转债到期之日12个月以前上市,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回售价为可转债面值加上按年利率5.6%(单利)计算的四年期利息,扣除本公司已支付的利息。简单来说,就是首先你购买了某上市公司的可转债,并且该可转债附带了回售条款。当转换期限临近时,按照事先的约定,可转债按照一定比例转换为股票时,由于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已经事先约定,但这个时候,股票价格出现了大幅波动,且不利于可转债持有人,那么,按照回售条款,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将持有的可转债直接卖给可转债的发行人,以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二、股票中公司债券回售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只能在每一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时行使回售权。2.当回售条件每年首次满足时,发行人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发行人公告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全部或部分回售未转换为股份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可以不行使回售权。3.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时,应当在公告后的十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通过托管券商正式通知发行人。券商审核确认后,冻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相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4.券商将回售数据以报盘的方式传送交易所,交易所于当日进行数据处理,并于回售申请终止日后第二个交易日将数据传给发行人,通知发行人按回售条件生效的价格将相应资金划入交易所指定的资金帐户,交易所收到资金后再划入券商清算头寸帐户,同时记减投资者相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5.当交易所在一天内同时收到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的交易、转托管、转股、回售报盘时,按以下顺序进行数据处理: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从上可知,股票中公司债券回售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首先必须满足行使回售权的条件,其次还必须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另外,还必须得到托管券方的审核。可见,股票中公司债券回售的程序是比较复杂的,建议您详情咨询相关律师。
  
  
  


·被继承人债务怎么清偿
      被继承人债务怎么清偿一、被继承人债务怎么清偿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继承人接受继承,应当承受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

·挪用公款怎样判刑处罚?
      挪用公款怎样判刑处罚?一、挪用公款怎样判刑处罚根据贪污贿赂刑事案件最新司法解释,挪用公款罪有以下量刑标准: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

·债权人撤销权的时效是多久?
      债权人撤销权的时效是多久?一、撤销权有时效吗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

·公司欠债法人跑了股东怎么办?
      公司欠债法人跑了股东怎么办?公司欠债法人跑了股东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召开全体股东大会,并作出变更法人代表、印章及其他的变更请求,同时指定新的法人......

·深圳非婚生子女不罚款的条件是什么?
      深圳非婚生子女不罚款的条件是什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对于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且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手......

·公积金贷款办理抵押多久放款
      15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正常情况下:只要手续齐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规,从申请受理到发放贷款很快就能办理下来。《住房公积......

·贷款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中止中断区别有哪些?
      ?一、贷款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中止中断区别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

·债务国和债权国区别是什么?
      债务国和债权国区别是什么?1、什么是债权国债权国是对外借出钱的国家。国际收支出现了持续的经常账户顺差。净债权国就是当一个国家的对外债权债务净......

·怎么进行债务纠纷官司
      怎么进行债务纠纷官司一、怎么进行债务纠纷官司1、要确认到底是哪种债务关系。债务从其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由订立合同而来,除此以外,还有侵权行为......

·构成骗取贷款罪利息要还吗?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碰到为了骗取银行贷款而故意提供伪造的文件或者虚假的证明。我们在刑法将其定义为,骗取贷款罪。在审理骗取贷款罪后,“构成骗取贷款......

·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
      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一、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一个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

·并购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并购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还款来源是什么?由于并购的交易涉及金额较大,所以企业并购的时候通常会使用并购贷款的方式向银行贷款,既然是贷款,就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