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援助医疗事故的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法律援助医疗事故的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与本案有关并且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证据材料;
  (1)已经立案的案件,应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并附起诉书或答辩状等;
  (2)患者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最后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3)患者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提出赔偿下列费用应提供相关证明:
  ①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门诊的病历和有关医疗费用的凭证、补充营养以及需要继续治疗的医院证明;
  ②误工费:患者因医疗事故减少收入的证明;
  ③陪护费:在住院期间确需人护理的医院证明;
  ④残疾生活补助费:构成伤残等级的鉴定结论;
  ⑤残疾用具费:医疗机构证实因残疾需要配置残疾用具,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的证明;
  ⑥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用补助标准计算;
  ⑦被扶养人生活费:需提供被抚养人与申请人关系的相关证明以及被抚养、赡养人员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证明;
  ⑧交通费:乘坐交通工具票据;
  ⑨住宿费:住宿票据;
  ⑩精神损害抚慰金:患者的死亡证明或患者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的鉴定结论。
  4、参加处理医疗事故的患者近亲属计算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的人数不超过2人,计算标准按上述的有关规定计算;
  5、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计算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的人数不超过2人,计算标准按上述的有关规定计算;
  6、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但是在递交材料的问题上就显得有一点点的复杂了,因为它需要提交非常多的材料,包括: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家庭贫困的证明文件、相关费用的证明文件,而这些材料都需要申请人做好仔细的核对,不能有任何的差池。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肇事各方对赔偿金额协商不成或者事故责任方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肇事各方对赔偿金额协商不成或者事故责任方推诿不按照约定拿钱,当事人往往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事故责任方赔钱,交通事故诉......

·车辆损失险是否必须购买
      车辆损失险是否必须购买一、车辆损失险是否必须购买车辆损失险指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不是行为人处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以及不可抗拒的,造......

·一、交通事故三级残护理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三级残护理费的规定是什么?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

·员工遇车祸误工期间能辞退吗
      员工遇车祸误工期间能辞退吗?车祸误工期间是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的,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

·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儿童意外伤害案件中,交通事故是主要因素之一。当孩子遭遇交通事故时,家长会同肇事方协商赔偿金额,这时对赔偿标准有一定了解非常有必要。只有这样......

·怎么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受害人希望通过扣留的方式将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便今后的赔偿能得到有效的保障。那在现实生活中,受害人怎么申请交通事故财......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因此大多数人都会购买保险。但是真正遇到严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因此大多数人都会购买保险。但是真正遇到严重的交通事故时,走法律程序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交通事故受害方如何处理?如何才能切身......

·非法聚众飙车怎么处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

·一般买车都需要哪些费用?
      一般买车都需要哪些费用?随着经济的发展,道路交通的便捷,越来越多人开始买车,买车作为一项低于买房但是同时也要花费很多钱的一项支出,除了购买车......

·本罪的构成要件。主体一般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本罪的构成要件。主体一般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适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侵犯的客体为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包括铁路、......

·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
      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一、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投保人在投保后、保单未正式生效前的时段内,得不到交强险的保障。现在,保监会已发出......

·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 计算公式什么样
      一、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