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入职几天签合同,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新员工入职都会与所在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相信您并不陌生,其可以有效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旦双方签署完成,劳动合同就不再是普通的一纸文书,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用人单位在正式录用员工之前,都会有一定的期限,这时很多人就会有疑问,一般入职几天签合同?
  
  一、一般入职几天签合同?
  一般而言,对于新员工入职,应在一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就是违法的。另外,对于新员工入职签订合同的期限,各个公司的时间是不尽相同的,如果有疑问,最好当面询问清楚。
  二、签劳动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普通员工签订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3、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注意事项
  
  1、聘任和解聘的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他主要是由《公司法》等法律专门规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规定未经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规定明确,以便和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区别开来。
  2、加班费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其工作性质是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在实务中,经常会有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以后,向公司要求给付加班费的问题,但在司法实务中,高级管理人员有加班费一般得不到支持。所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解决这个问题。
  3、保密条款
  由于高级管理人员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所以为了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一般是进行原则性规定,最好能单独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并且对违反保密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做好约定。
  4、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用工时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或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为了更好的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在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竞业限制条款。在实际中,对于一般入职几天签合同,我们可以得出答案,通常情况下,员工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都会在一个月以内。如果超出一个月,那么就属于违法的了。至于具体的期限,每个公司都会有不同的规定,您最好提前问清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在签署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阅读好所签署的内容。
  
  
  


·很多公司都会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劳动者每月会定期缴纳一定数
      很多公司都会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劳动者每月会定期缴纳一定数额的五险一金费用。因为缴纳五险一金会减少劳动者当月的实际收入,很多劳动者对缴纳五......

·五险一金问题一直都是人们热议的话题,尤其是对于工作的人们,五
      五险一金问题一直都是人们热议的话题,尤其是对于工作的人们,五险一金就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对于很多找工作的人们,都会提到这个问题,而且不同的地方......

·我国山东省属企业在哪里备案劳动合同证明?
      我国山东省属企业在哪里备案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

·星期六星期天上班有加班工资吗
      星期六星期天上班有加班工资吗?星期六星期天上班一般是有加班工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

·前臂粉碎性骨折工伤怎么赔偿以及相关程序
      对于工伤,一般来说,我们最为关注的就是后续赔偿问题。因为工伤,主要是对劳动者身体上造成一定伤害,严重的甚至危及以后的学习生活。因此,处理好工......

·一、内蒙古农民的误工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内蒙古农民的误工费计算公式是什么?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

·你知道劳动合同法终止条件是什么吗
      人要生存在这个世上,就必须要有提供能量的食物,那么想要获得这些有能量的食物,人们就必须要耕田劳作,付出自己的劳动力才能获取食物或者获得得到食......

·劳动法对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对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

·事故的发生科宁会涉及误工费
      事故的发生科宁会涉及误工费,这是有关法律强制要求的,那么,误工费只能定到评残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这些规定是根据当事人伤害的程度进行伤残鉴定之......

·一、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后不再续签是否要赔偿?
      一、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后不再续签是否要赔偿?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

·上下班途中摔骨折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摔骨折属于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

·劳动合同法规定上班时间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规定上班时间是多少?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劳动合同法规定上班是多久?适用法定工作时间对象国家实行劳动者从全年日历时间365天中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