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包括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3、上市公司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十二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二、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三、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
  综上所述,当上市公司在发行债券过程中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之前一年内受到过证监会的处罚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的情况出现时,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且,证监会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对上市公司发行债券作出条件限制,就是为了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倒闭企业欠款怎么办
      倒闭企业欠款怎么办企业破产,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款,无力持续运营,由法院宣告中止经营,进行债权债款整理的状况。那么企业倒闭就会触及一个疑问,倒......

·借款合同的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

·一、无事故的醉驾105罚款多少?
      一、无事故的醉驾105罚款多少?无事故的醉驾血液酒精含量105毫克/100毫升的处罚金数千元并且会被法院判处2个月左右的拘役。如果没有酒驾前科、超......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吗?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吗?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根据我国现行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证期间可以分成约定和法定两种。前者通常是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多长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多长一、相关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债务函证是什么?
      债权债务函证是什么?一、函证是什么?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

·民间的借钱是实践性合同吗?
      民间的借钱是实践性合同吗?一、实践合同的概念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

·连带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连带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连带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诉讼时效是不中断的,因为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也可以向......

·朋友欠钱不还联系不到人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联系不到人怎么办一、朋友欠钱不还联系不到人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

·家庭债务离婚后怎样偿还?
      家庭债务离婚后怎样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偿;协议不成时,......

·手机短信的欠条有效吗
      对于这种通过手机短信建立的借条,只要满足一些条件就可以算是有效:1.需要是出借人同意这种方式,如果不同意的话,就应该采用书面形式;2.必须是出借人......

·以前同事欠钱不还怎么办?
      以前同事欠钱不还怎么办?一、以前同事欠钱不还怎么办?1、以前同事欠钱不还首先可以询问对方不能还钱的理由,如果借钱当时并没有说清楚是借钱,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