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方怎么搜集婚外情的证据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法庭认定婚外情,证据很关键。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情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屈指可数。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主张对方出轨,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那么具体来说如何搜集婚外情的证据?也就是说,搜集婚外情的证据要怎么办?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如何搜集婚外情的证据
  
  1、搜集婚外情证据的类型很多,具体包括: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如果对方嫖娼,通常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可作为证据。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抓获有超过普通朋友关系的行为举止(如:拥抱、亲吻等),可通过拍照摄像来取得证据。
  
  (6)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来取得证据。
  
  2、根据我国的证据规则,证明婚外情的证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诉讼中被法院予以认定:
  
  (1)证据需要具备关联性。
  
  具体到宾馆开房记录,其和夫妻一方的婚外情之间只存在间接的联系,不能直接证明夫妻一方和他人发生婚外情或婚外性行为,因为其到宾馆开房既可能是用于婚外情,也可能是其工作出差时使用,还有可能是用于工作洽谈之用。
  
  (2)证据需要具备客观真实性。
  
  在发生离婚纠纷时,夫妻一方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通过公安系统的内部关系取得的,或者是通过社会上的调查公司取得的,因此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没有出具单位的印章,所以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要证明其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就存在一定的难度。
  
  (3)证据需要具备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作为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二、搜集婚外情的证据要怎么办
  
  1、婚外情证据收集是否合法,限制在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比如,为了调取不忠证据而侵入第三人住宅,是侵权行为,当然取得的证据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里取证,则不存在此问题。但是,如果取证目的已经达到,却又另行对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进行侮辱,则又构成了侵权行为。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办公室,则就不具备合法性。再如,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个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所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再如,通过法律禁止性出售的窃听设备获得的证据就不具备合法性,因为收集证据的手段就不合法,等等。
  
  2、合法地采取“偷录偷拍”方式取得的公证证据应当是具有证据效力的,除要遵守上述规定之外,还应特别注意取证方式要合法。
  
  证据取得方式的合法性是有关证据具有法定资格的标志,凡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取证方式,不问其内容如何,该种证据不能作为判案的依据。法律上禁止任何人采用欺诈手段或者以实现其非法目的而故意设置“陷阱”、“圈套”使他人在违背真实意志的情况下从事一些民事行为,这种方式取得的录音录像照片是不能用作证据使用的。另外,应当明确,当事人所使用的有关设备必须是法律明确允许公民个人购买的那些录音机、录像机、照相机、录音电话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销售、购买或者使用的以及只有法定部门才能使用的特殊监听器材,都应视为非法使用监听器材的行为,为法律所禁止。如果“私下录音”证据是在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取得的,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要不违法,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拍摄和录制的影音资料,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具有证明力的。
  
  如果“私下录音”证据是在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取得的,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要不违法,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拍摄和录制的影音资料,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具有证明力的。不管是起诉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最好请专业的离婚律师帮忙,尽可能多地搜集婚外情的证据,加大自己与对方谈判的砝码,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彩礼的范畴有哪些?
      给付彩礼是农村的习俗,是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赠与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但结婚仪式过程中给付的上车礼、下车礼以及改口费;压岁钱;......

·大家都知道
      您都知道,对于醉后驾车交通部门都是严查严惩严办的。因为醉后驾车发生事故的案件越来越多,严重影响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醉驾发生事故之后,肇事者......

·夫妻男方死亡财产归谁所有?
      夫妻男方死亡财产归谁所有?男方过世后的财产归谁,这个要看男方生前是否立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

·离婚诉讼一方有精神病会判离婚吗?
      离婚诉讼一方有精神病会判离婚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一、婚内出轨还有孩子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婚内出轨还有孩子离婚财产怎么分?婚内出轨,出轨方属于过错方,如果离婚应当少分财产,无过错方可以多分一些。孩子抚养权最好协商解决,如果孩子在......

·夫妻离婚有没有什么赔偿的
      夫妻离婚有没有什么赔偿的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效婚姻如何认定?
      在现代这个社会,结婚不仅仅是双方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表现,有的时候还需要考虑双方家庭的意见,最后才是去有关部门办理结婚的相关事项。在我们的现实生......

·一、离婚财产法院会调查银行吗?
      一、离婚财产法院会调查银行吗?1、离婚财产法院一般不会调查对方的银行存款的,只有在当事人提出调查的申请之后,法院才会调查银行账户。《民事诉......

·婚内老婆出轨怀孕算重婚吗
      婚内老婆出轨怀孕算重婚吗?出轨生子,只要没有以夫妻没有生活就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

·一、后爸需要履行抚养义务吗?
      一、后爸需要履行抚养义务吗?后爸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继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了,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也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

·委托律师起诉离婚多少钱
      好聚好散可以说是夫妻最好的结局了,但现实中总有一些夫妻会在离婚的时候因为一些事情而产生纠纷,甚至还会出现大打出手的情况。而此时为了更好的维护......

·婚外生子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婚外生子是否构成重婚罪?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存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