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注销机动车牌照去哪里办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我国注销机动车牌照去哪里办理现在大多数人都是来去办理注册机动车车牌照,却通常忽视了注销机动车牌照的一些相关流程。当机动车的车主由于某种原因需要注销其机动车的牌照。那注销机动车牌照去哪里办理呢?详细情况还是去当地交管所吧,那比较权威,可以仔细咨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注销机动车牌照去哪里有哪些条件
  车管所填写机动车牌照补换申请表,交上自己原来的车牌,然后再交100元的受理费用,就可以了。按照规定,这种更换牌照的手续一般在一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2、车辆号牌注销后是找不回来的了,只能重新更换新的车辆号牌。3、注销车辆号牌,一是,带着你的车辆行车证,到交警队申请,注销只有两个可能会给注销,一,报废车辆。二,过户车辆。稽查科对接近报废年限的机动车,提前两个月(60天)书面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申请延期或报废注销),自发出通知之日起不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的,按公安部《注册登记规范》第六十一条规定办理。
  二、办理注销机动车牌照登记需要以下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车辆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3、属被盗抢的机动车,需有公安机关的报案笔录;被盗抢机动车的上网信息证明;交管局交通秩序处《机动车失窃报案传递单》。4、属于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需要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和物资回收部门的证明。5、报废的机动车属于报废公司的,需提供《报废汽车技术鉴定表》和《物资回收证明》。6、《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注销车辆号牌,一是,带着你的车辆行车证,到交警队申请,注销只有两个可能会给注销,报废车辆。过户车辆。车辆号牌注销后是找不回来的了,只能重新更换新的车辆号牌。稽查科对接近报废年限的机动车,提前两个月(60天)书面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申请延期或报废注销),自发出通知之日起不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的,按公安部《注册登记规范》第六十一条规定办理。机动车的车牌号是可以注销的,注销机动车牌照去哪里,需要拿上自己的行车证身份证复印件到车管所填写相应的表格,注销只有两个可能会给注销,报废车辆和过户车辆。在车管所填写好相关的注销原因及登记,按照规定在一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机动车车牌照的注销。
  
  
  


·客车超员怎么处罚?
      一、客车超员怎么处罚?1、客车超载扣分标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

·划痕险跟车损的最主要区别是什么?
      划痕险跟车损的最主要区别是什么一、划痕险跟车损的最主要区别是什么?划痕险是车身油漆单独受损,一般为利器刮痕,如钥匙。如果车辆有碰的凹痕则用......

·有证驾驶无证车辆处罚是什么
      有证驾驶无证车辆处罚是什么1、驾驶无证车辆上路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一次记12分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牌证是允许驾驶......

·c照可以开什么车?驾照过期上路有什么后果 ?
      c照可以开什么车?驾照过期上路有什么后果?汽车现在已经成为家庭基本的代步工具了,所以这几年也越来越多的人在培训考驾照。我们知道,驾照有A照、......

·一、交通事故伤残签定怎么做?
      一、交通事故伤残签定怎么做?到司法部门的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

·轿车超员一人怎么处罚
      轿车超员一人怎么处罚一、轿车超员一人怎么处罚轿车只允许装载5个人,如果超过了这个数量规定,那就会构成超载。而超载行为在我国往往是被认为交通违章......

·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
      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一、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机动车报废不可以当作废铁出售或转让。须遵守相关的机动车报废制度。机动车报废制度是指对于达到......

·一、交通事故人伤收条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人伤收条怎么写?交通事故人伤收条在书写之时必须要注明是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才需要支付的赔偿金,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流程大致可分为:......

·疫情期间车险可以延期吗?
      疫情期间车险可以延期吗?需要根据各地的政策决定。在2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曾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提议在疫......

·车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我们去买房的时候除了会考虑房子自身的价值外还会考虑到房子所在是否有配套的停车库或者停车位,每个房子都会由固定的使用年限也就相应地意味着车位会......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问题接踵而来。我国每个省份都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制定了相关赔偿标准。那么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有......

·签劳动合同但不交社保怎么办
      签劳动合同但不交社保怎么办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