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谁提出破产清算,需要什么资料?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谁提出破产清算,需要什么资料? 一、破产清算由谁提出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而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一)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二)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三)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企业法人申请清算破产应提供的各种材料
  1、 主管部门和主要债权银行同意破产的书面意见;
  2、企业的破产预案;
  3、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 ( 副本 ) 复印件;
  4、破产企业连续 3 年亏损资不抵债财务决算报表;
  5、填报《企业破产计划表》。
   三、债务人提出申请的破产清算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
  1、财产状况说明;
  2、债务清册;
  3、债权清册;
  4、有关财务会计报告;
  5、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综合上述内容,我了解了应该由谁提出破产清算,企业申请破产也是需要按照相关流程,提供资料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清算。企业一旦准备结束公司的运用,就要成立清算小组,清算的目的是为了偿还债务,如不走这一程序,是违反相关规定的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破产公司怎么清偿债务,如何偿还破产企业债务
      破产公司怎么清偿债务,如何偿还破产企业债务一、破产公司怎么清偿债务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清算期间法人不再存续对吗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清算期间法人不再存续对吗?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对于一些企业和公司来说,在经营和......

·破产管理人是否可以解除以房抵债合同
      《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

·满足了什么条件允许破产
      满足了什么条件允许破产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

·破产清算的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破产清算的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破产清算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公司破产应当向法院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1、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

·公司申请破产费用
      公司申请破产费用一、公司申请破产费用小公司申请破产要缴纳的费用没有统一金额规定,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主要的是要支付以下的费用:1、......

·破产清算注销流程
      破产清算注销流程一、破产清算注销: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

·破产重组与破产的区别是什么?
      破产重组与破产的区别是什么?1,重组并不是法律概念,不是必须在公司破产后才能进行,是在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时,经营管理人可以自主选择进行重组,目的......

·申请破产需要多久
      申请破产需要多久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在面临破产时,公司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破产申请要按照流程来处理,每一个流程都有时间的限制,破产申......

·虚假破产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为惩治假破产真逃债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此类行为的同时,保障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我国刑法规定了虚假破产罪,针对触犯虚假破产罪的犯罪分......

·公司破产清算要多久
      公司破产清算要多久一、公司破产清算要多久公司破产清算要多长时间,跟公司规模大小、对外债权债务等诸多因素有关,破产清算如下:1、股东会做出......

·股东未清算注销公司有什么后果
      股东未清算注销公司有什么后果1、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是公司解散后的清算义务人,因此公司未经清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