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951899110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如何订立购房合同一、如何订立购房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
(一)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二)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
(三)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
(四)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五)房款一定要打入预售款监控账户。
(六)及时收取房地产发票以及各项税费票据。
二、如何认定购房合同是否为格式合同
有些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不是格式合同,这种合同该如何认定呢?例如某《商品房买卖补充》规定:所有合同及相关文件均系买卖双方充分协商后自愿达成,并非卖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卖方对合同条款保留解释权并负责解释。
格式合同并非开发商说不是就不是,也不是在合同中宣称不是格式合同就不是,就和精神病患者说自己没有精神病、醉酒的人说自己没喝醉一样,无法抹煞事实真相。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根据商业惯例,用印刷体预先拟定合同条款的通常是在一手房买卖中占据优势地位的开发商一方,而不是处相对弱势地位的购房者一方,而且在诉讼中可要求开发商提供同一楼盘的其它购房合同,籍以比对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否雷同,如果雷同则证明是开发商进行了重复使用,据此特征,可作为判断开发商提供格式条款的依据之一。并且,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 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不是由开发商按有利于自己的解释处理。
购房的时候该如何订立购房合同,这可以说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相信今天通过我们在上文的介绍,您应该有一定了解了吧。此外,还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有些格式条款因为侵犯了交易对方的合法权益,所以不被法律允许。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购房者应重点关注开发商单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有哪些情况1、拖欠租金或不交租金的违约纠纷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长期拖欠租金或者拒交租金,是房屋租赁纠纷中最为常......
·租房押金条丢失怎么办
租房的过程中,房东会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数额的押金,当然此时房东也会提供一个租房押金条。一般最后没有什么意外的话,这个押金都是会退还的。那要是......
·最新合肥购房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近年来,受长三角效应影响,合肥商品房买卖异常火爆。不管是合肥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只要有购房意向,就得提前熟悉合肥购房政策。因为说不准什么时候房......
·如果被别人起诉如何保住唯一一套住房
如果被别人起诉如何保住唯一一套住房?如果被别人起诉保留唯一一套住房的方式为:在拍卖还债前要求申请执行人为对方暂时租一段时间房子供其居住,拍卖后......
·一、离婚分割财产父母赠予的房产是否可以均等分割?
一、离婚分割财产父母赠予的房产是否可以均等分割?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除非有明天说明......
·离婚房产是怎么规定的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
离婚房产是怎么规定的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
·哪些情况可依法拒绝收房?
哪些情况可依法拒绝收房??一、哪些情况可依法拒绝收房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开发商无故比......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是什么?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是什么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是什么?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制定《商品房销......
·商品房可以贷款吗?
现在人们关心大事之一就是买房子,为了让自己更加有归属感,很多人都会选择买房子,生活上也可以过得舒适一点。市场上有一类房屋也是卖得比较好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