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卖商品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买卖商品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买卖商品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要注意以下事项:
   1、买在房产项目清盘时。刚开始卖和最后卖的商品房价格一般都较低。期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出于资金滚动的需要,一般将价格定得很低。当商品住宅的销售量达到80%以后,就进入了房地产项目的清盘销售阶段,此时价格会低下来。而且清盘房基本是现房,房间本身的质量问题已经过竣工后一段时间的检验,问题基本暴露出来,购房者可以擦亮眼睛认真挑选。
   2、两种促销价格不可信。有些房地产商出于促销的考虑,往往弄出很多五花八门的价格,如“起价”、“均价”、“优惠价”等等,其中“起价”最不可信,它通常是整栋住宅楼中楼层、朝向、户型等最差的那套房。而“均价”实际上是房地产发展商计算售房面积的一种方法,个别发展商亦有用“均价”来吸引消费者的。
   3、提防面积计量“缩水”。个别房地产发展商在房屋计量面积上会打一些“埋伏”。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发展商应该向购房者明确其商品房分摊系数(商品房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之间的比例),购房者可以据此计算所购住房的使用面积,全面了解所购商品房的“得房率”。
   4、交通方便与否,是当前商品房价格定位的重要因素。购房者宜用理性的、超前的眼光看待物业环境,以低价格买进眼下虽然存在交通及位置缺陷、但日后有重大利好变化的住房,这样消费者往往能得到较大实惠。
   二、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认购书,并按开发商要求交纳定金或预付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按契约约定交付房价款;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的,应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买卖双方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办理入住手续;购房者按照与开发商协议在入往前或入住后与有关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公约及其有关附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屋产权证。
  在现实的房产交易过程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越来越多,违约现象也比较普遍,消费者应该对房屋买卖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解,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您最好是及时的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避免使自己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担保公司房产抵押流程是什么?
      担保公司房产抵押流程是什么?在实务中,有人为自己的借条上设定质押以保障自己的财产可以及时要回来,有人会为经营生意无流动资金会将自己的房子抵......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的退税可以拿回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的退税可以拿回吗?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的退税可以拿回,具体情况如下:1、“纳税人已按预售面积、预售房款缴纳契税,但办理......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升值部分如何处理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关于房产升值部分如何处理?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需要分割的,需要聘请专业的......

·一、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一、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率按财产租赁合同1‰计缴印花税。单位、个人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

·公租房房改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公租房房改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公租房房改房不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的。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

·由于期房本身所具有的风险是很大的,因此在购买之后需要及时办理
      由于期房本身所具有的风险是很大的,因此在购买之后需要及时办理预告登记,也就是进行备案登记,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购房者的利益。而在购买期房的手续......

·公租房续租的条件是什么?
      公租房续租的条件是什么?一般公租房的租期是五年,到期后根据承租人的收入及家庭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续住。那么公租房续租的条件是什么?公共租赁住房......

·简单租房协议怎么写
      随着房价的普遍增加,不少外出打工者都只能租房来进行居住。此时,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同时也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当事人在协商一致后最好签订一份......

·在我国离婚房产分割需要多久
      在生活当中,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进行的话,那么通常协议离婚的时间会比诉讼离婚的时间要短一点。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

·农村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相信您都清楚,农村中的房产与城镇中的房产性质是不同的,主要是因为农村房产多数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修建的。那么要是夫妻离婚的,此时对农村房产该如......

·房产公证书可以单方面撤销吗?
      房产公证书可以单方面撤销吗?如果办理的是遗嘱公证,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直接撤销或修改遗嘱就行了。如果办理的是委托书公证,那么撤销的是委托书而不是......

·限价商品房是什么意思
      限价商品房是什么意思一、限价商品房国家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指出,“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