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离婚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关于离婚方式,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对子女、财产、债务等双方达成一致,经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不必到法院诉讼。一方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或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财产等存在争议的,如协商不成,仍需到法院起诉离婚。但诉讼离婚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您知道诉讼离婚的实质条件是什么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实质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感情破裂则判决离婚;感情没有破裂则判决不准离婚。感情是否破裂属于一个抽象的概念,普通人并不好理解这一概念的含义。对此,《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法院审理离婚并不以过错为标准,而以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与此同时,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需要考虑的原则包括婚姻自由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等等。
  
  二、诉讼离婚要经过哪些步骤
  
  离婚诉讼一般要经过下列步骤:
  
  1 、起诉方(原告)首先书写起诉状、准备好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提供结婚证以及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财产争议为主的离婚纠纷,应提供财产的权属证据(是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的共有财产),有子女的应提供子女情况证据材料等。充分准备之后,再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情况,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但被告服刑、就医或出国的除外)。被告方应在收到起诉副本后,十五日内提供答辩状,并准备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2 、离婚案件中子女的抚养
  
  双方可协商解决,子女随(监护)一方生活,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抚养费。双方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判决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考虑到双方的生活等条件,本着有利于子女的生活、学习和成长的原则,决定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因此,提供这方面的证据,帮助法院正确认定双方的抚养能力至关重要,如经济收入、住房状况、文化程度、个人素养等都是参考的依据。如果你想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孩子随你生活更利于成长。至于证据的取得,可以咨询律师针对你的情况如何收集证据。
  
  3、财产分割方面
  
  主要是,将婚前婚后财产划分清楚后,婚前归个人所有,婚后共有财产平均分割,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个人财产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归一方所有: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所获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等费用;
  
  (3)确定归一方的遗嘱或赠与;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对当事人来讲是大事,因此在决定离婚之前,一定要先想好。而在我国只有按照规定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此时不管是诉讼离婚的实质条件也好,还是协议离婚实质条件也罢,要是不满足的话,自然是不能办理离婚的。
  
  


·什么情况二审不会判离婚
      二审法院在离婚问题的处理上通常只有两种:1、认为一审判决没有问题则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认为一审判决有问题则裁定发回重审。这种情况二审一般不判......

·起诉离婚女方拒不到庭怎么办?
      离婚是夫妻双方有严重矛盾时最好的做法。可是现在有的情况是一方想离婚一方不愿意离婚,这时就可以提出单方面离婚,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单方面离婚是要......

·离婚2岁女儿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因为情破裂或者是其他因素选择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双方商议不能处理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判别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但是争夺抚养权是......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现代社会人们都是自由恋爱,追求两性关系的和谐。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适或者由于其他种种原因而离婚,这就涉及到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

·子女抚养有哪些规定
      子女抚养有哪些规定在法律这个大体系中,《婚姻法》和《收养法》对子女抚养权的这个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在《婚姻法》和《收养法》中,到底是......

·小孩抚养权法院怎么判定一般说来
      小孩抚养权法院怎么判定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

·小孩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在离婚时有孩子的夫妻双方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将抚养权判决给其中一方,而另一方需要支付孩子在未成年之前全部的抚养费用。支付给孩子抚养费保......

·离婚抚养费时间规定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随着女性经济的独立、女权意识的觉醒以及社会诱惑的增加,夫妻双方离婚的现象也比较普遍。但是,夫妻如果离婚,还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以......

·夫妻一方失踪后是否还能离婚
      很多时候夫妻离婚都是要双方都找的到人,那么才能实际办理离婚手续。但现实生活中,可能出现一方失踪的情况。那在夫妻一方失踪后,此时是否还能离婚呢......

·新婚姻法财产分割怎么规定的?
      婚姻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关系维护手段,是人们生存发展过程中必经的过程。经济社会的发展促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改变,婚姻关系中涉及的财产种类也越来......

·自愿离婚需要离婚协议吗?
      自愿离婚需要离婚协议吗?自愿离婚需要离婚协议吗?自愿离婚也需要离婚协议,当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

·民事起诉离婚一般多长时间开庭
      民事起诉离婚一般多长时间开庭1、法律对立案后什么时候开庭没有规定,由法院根据本院的案件数量等情况自行安排;2、法律对立案后什么时候结案有相关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