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开发商不守信用该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近年来,买房已经成为大多数上班族的追求之一,当发现自己辛勤几年劳动挣来的房子跟开发商之前提供的项目说明书根本不一样,买房的屋主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换言之,在出现房产开发商不守信用的时候,作为购房者该如何维权?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产开发商不守诚信,构成根本违约,屋主有权退房。
  1、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再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据此可知,因房地产开发商虚假宣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予退房。
   二、房地产开发商构成欺诈,屋主有权请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因此,房地产开发商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售房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即构成欺诈,屋主因此受损,其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其实是有可能构成欺诈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比较严重了,此时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对自己遭受的损害作出相应的赔偿。当然,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也是可以主张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
  
  
  


·一、在我国买回迁房可以贷款吗?
      一、在我国买回迁房可以贷款吗?(一)回迁房其实就是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只有购房合同而没拿到房产证的回迁房,无法上市交易。......

·确认房主真实身份目前
      确认房主真实身份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场存在一些中介公司,假借业主名义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事后收到钱款,一走了之,购房人只落得“钱房两......

·农村房屋拆迁,如何主张自己应得的拆迁补偿款?
      一、农村房屋拆迁,如何主张自己应得的拆迁补偿款?  根据各地政策不同,农村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的计算依据各有不同,有的按照房屋面积来计算,有的按......

·二手房定金纠纷怎么处理 关于定金引起的纠纷有以下三种:
      二手房定金纠纷怎么处理关于定金引起的纠纷有以下三种:1、付了定金以后,其中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按照定金罚则处理,也就是说下家违约的话,上家可以......

·厂房征收多少钱一平?
      厂房征收多少钱一平?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会征用到大量土地,其中可能涉及到个人房屋和企业厂房。相对于个人房屋拆迁而言,厂房拆迁比较复杂,......

·离婚协议书房产归子女是否有效?
      随着现在离婚率的大大提高,离婚的人也越来越多,那么在离婚的时候面临的一个复杂问题就是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在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当中的规定是不一......

·购房者收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收房其实是对于购房者而言的,作为开发商应该是向购房者交付房屋。但此时不仅仅是交给购房者房屋钥匙那么简单的事情,需要购房者实际对房屋的质量、水......

·公房拆迁,承租人做好这个三点,轻松获得合理补偿
      一、公房拆迁,承租人做好这个三点,轻松获得合理补偿  公有房屋,简单的来说就是所属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房屋,相对应的就是人可以向主管单位申请......

·怎样判断设有抵押的二手房
      当下,二手房因为其地理位置以及价格优势,市场非常红火。但是,这些二手房有很多都设有抵押。这样一来,很多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就要考虑一系列的问......

·欠钱不还房产已抵押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房产已抵押该怎么办?一、欠钱不还房产已抵押该怎么办?如果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

·房屋被强拆,为啥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房屋被强拆,为啥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在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应该依法进行信息公开。政府没有主动进行公......

·签订按揭买房合同应注意什么
      由于买房往往需要很大的一笔资金,因此很多人在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都会选择按揭买房,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签订按揭买房合同,那你知道签订该类合同时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