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有哪些一、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有哪些
  付款交单(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简称D/P)是指被委托的代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清票款以后,才能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的一种托收方式。付款交单的特点是先付款后交单,付款人付款之前,出口商仍然掌握对货物的支配权,因此出口商风险较小。根据托收汇票付款期限的不同,付款交单又有即期和远期之分。
  1、即期付款单。即期付款交单(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俗称D/P AT SIGHT,指开出的汇票是即期汇票,进口商见票,只有付完货款,才能拿到商业单据。
  ①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即期付款交单方式结算货款;
  ②出口人发运货物后缮制有关单据,开立即期汇票,交付托收行委托代收货款;
  ③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托收单据交给代收行;
  ④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汇票;
  ⑤进口人付款赎单,提取货物;
  ⑥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托收行;
  ⑦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出口人,托收完毕。
  2、远期付款交单。远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OF USANCE BILL):出口商开出远期汇票,进口商向银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款交单的付款交单方式。
  ①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结算货款;
  ②出口人发运货物后,缮制有关单据,开立远期汇票交付托收行办理远期付款托收;
  ③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及托收单据交给代收行;
  ④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远期汇票,进口人承兑后把汇票交转代收行;
  ⑤汇票到期日代收行再次提示汇票,进口人付清货款换取单据;
  ⑥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将货款交给托收行;
  ⑦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将货款交给出口人,远期付款托收即告完毕。
  二、承兑交单
  承兑交单方式(DO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俗称D/A,代收银行在进口商承兑远期汇票后向其交付单据的一种方式。它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这种方式因为出口商在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就不能控制单据而风险较大,承兑的期限越长,风险越大。在实际出口业务中,应避免或者严格控制采用承兑交单方式,在不得不使用承兑交单方式时(如推销滞销产品或产品竞争力较差等情况),也应尽可能缩短承兑的期限。
  ①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承兑交单方式结算货款;
  ②出口人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付托收行;
  ③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及单据交给代收行;
  ④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远期汇票,进口人承兑后取得货运单据提货;
  ⑤汇票到期日代收行再度提示汇票,进口人支付货款;
  ⑥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托收行;⑦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出口人,承兑交单托收完毕。
  三、凭其他条件交单
  凭本票交单、凭付款承诺书交单、凭签字的信托收据交单等。
  综上所诉,关于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主要有以上三种类型的交单条件。总而言之,跟单托收对出口商不利,对进口商有利。对出口商而言,最理想的是即期付款交单,其次是远期付款交单,最后是承兑交单,而对进口商来讲则刚好相反,最理想的是承兑交单,其次是远期付款交单,最后是即期付款交单。
  
  
  


·骑电车撞人赔偿标准
      骑电车撞人赔偿标准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赔偿的具体标准......

·交通肇事能不能判缓刑?
      交通肇事能不能判缓刑?一、交通肇事能不能判缓刑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辽宁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辽宁是怎样的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

·一、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付,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ia值是多少才可以获得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ia值是多少才可以获得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ia值超过百分之四才可以获得赔偿,二处伤残者,其中一处次重伤在六级以下(含六级)Ia值......

·1、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受理时间
      1、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受理时间《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15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符合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条件的伤残鉴定委托,司法机构应当及时作出......

·现在的机动车基本都参加了些车险的,那么要是不幸发生保险范围内
      现在的机动车基本都参加了些车险的,那么要是不幸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时,此时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做出理赔。但此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交......

·交通事故住院时间限制有吗?
      交通事故住院时间限制有吗交通事故住院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医院认为有住院的必要就可以住院,医院要求出院就出院即可,但是,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一般应......

·无证驾驶交强险是否赔偿?
      无证驾驶交强险是否赔偿?无证驾驶可以说是一种很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现实中因此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也比较多。但因为机动车都是按照要求购买了......

·根据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
      根据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驾驶证的更换,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地方办理: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

·交通肇事逃逸后该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后该怎么处罚在有交通肇事情形的时候,本身是极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交通肇事罪的,而要是此时肇事者还有逃逸行为的话,那对其的处罚可......

·房子产权到期后的需交多少钱?
      房子产权到期后的需交多少钱?房子产权到期后的费用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基于实际而定,根据《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