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能证明债权人向债务人要过债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怎么能证明债权人向债务人要过债 一、借贷纠纷债权人举证责任的分配
  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责任。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按照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审理。根据《证据规则》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事实成立的证据。
  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
  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针对这两个要件事实的证据,原告要承担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举证责任。一般就是借款合同、借据、账簿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只要债权人提供了这两份证据,其举证责任即基本完成,其余的应该是债务人的抗辩问题。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贷款人和借款人以合同书形式存在的民间借款合同很少存在,而借据是民间借款案件最常见的诉讼证据。借据实际上就是借款协议,既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又能够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当然,这里还涉及到对借据的关键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原则问题。只要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即可,有些借据虽然记载内容不完整,但借款的主体和数额是明确的,基本事实能够证明即可成为诉讼证据。
   二、借贷纠纷债务人举证责任的分配
  针对债权人的诉请,债务人的抗辩可能多种多样,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债务人针对债权人提供证据本身的合法性、客观性提出抗辩,此时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
  第二,债务人可以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消灭的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
  第三,债务人针对债权人提出的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反证,证明债权人所主张的事实并不存在。如果债务人有上述种类的主张,债权人则可以针对上述主张继续提供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成立。如果债务人没有上述主张,则债权人不承担举证责任。
   怎么能证明债权人向债务人要过债?其实在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时候我们就已经规定了债务归还的时间。我们都知道在借贷关系发生的时候,借贷双方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协议的,在协议中有规定的还款时间,还款方式等。所以这也就很明确的支出债权人向债务人要债的证据,债务人偿还债权人的义务。
  
  
  


·如何偿还个人借款利息?
      随着我国民间借贷的不断发展,民间借贷已不再只是亲戚或者朋友等熟人之间的借贷了。因此,很多的借贷会签订合同,约定借款的利息,但也会出现没在借款......

·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一、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我国法律明确设置了“公司法人格否认......

·民间借款能否计算复利?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所以它的相关内容一般是由当事人在事前约定好的,比如:借款的利息等。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民间借款能否计算复利呢?此外,根......

·民间借贷中的纠纷该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中的纠纷该怎么处理一、民间借贷中的纠纷该怎么处理1、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

·借款人找不到了怎么办?
      一般借钱给他人,债权人肯定是希望债务人可以力保能够及时还款。但是实际生活中,债务纠纷的发生是比较多的,而这其中尤其是以欠债不还的纠纷居多。(一......

·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规定具体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惩治虚开、......

·根据法律规定贩毒派出所要罚款吗?
      根据法律规定贩毒派出所要罚款吗?根据法律规定贩毒派出所要罚款的,根据法律规定犯罪缴纳罚金是对于犯罪行为的一种附加的惩罚,缴纳罚金也被归纳为刑罚......

·情人关系欠钱不还怎么办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情人关系欠钱不还怎么办有借条可以起诉吗?情人欠钱不还可以私底下找到对方,要求对方进行还款,如果和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之下,直接携带起诉材料到法院......

·离婚夫妻除了会有共同财产外,还有可能存在共同的债务,在解除婚
      离婚夫妻除了会有共同财产外,还有可能存在共同的债务,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也是要对这批债务同时作出处理的。而对于协议离婚的夫妻,往往会在离婚......

·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一、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1、存款合同
      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一、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1、存款合同必须在储户将款项交付银行经确认并出具存款凭证后才成立,实践合同泛指需要完成必要手续才能......

·公积金还款每月怎么扣
      公积金还款每月的扣除:还贷款是在每月二十五号以后系统会自动从还贷的储蓄账户上扣钱,至于扣的是自己存进去的钱还是公积金划过来的钱不论,只要有足......

·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是什么?
      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是什么您都知道,在债权债务的关系之中,存在着一种权利叫抗辩权。那么抗辩权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当债权人请求行使债权时,债务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