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确定继承案件的管辖法院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近几年,因为继承遗产时发生纠纷,最后通过诉讼确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遗产份额的情况越来越多。但是在继承案件中,可能存在多个被告,遗产也可能分散在不同的地区,那继承案件由哪些法院管辖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确定继承案件的管辖法院
  
  如果依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当某继承人提起继承纠纷时,就应当在其他几个继承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但依据我国民诉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我国继承案件管辖不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而是适用专属管辖:即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一,被继承人(即去世的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仅指住所地法院,并包括经常居住地法院。
  
  第二,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在多个行政区域内均有遗产的,那么需根据遗产在各个行政区域的分布情况,确定由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第三,遗产中有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起诉继承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遗产继承诉讼证明材料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材料:
  
  (一)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二)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三)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四)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五)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
  
  (七)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八)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
  
  (九)医院关于继承人已怀孕的证明;
  
  (十)其他证据。
  
  在发生继承纠纷之后,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实在协商不成的,也没必要一直拖着伤害亲情,尽快解决纠纷才能让家庭恢复平静。而在具体处理继承案件的时候,首先就是要确定管辖法院,要是法院不对,起诉也是不会得到受理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继承权配偶和父母哪个优先
      继承权配偶和父母哪个优先配偶和父母的继承权是平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

·亲生子女的继子女能否代位继承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
      亲生子女的继子女能否代位继承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代位继承......

·继承公证处亲属关系证明应该怎样办理
      继承公证处亲属关系证明应该怎样办理一、继承公证处亲属关系证明应该怎样办理拿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派出所查档确定关系后就可以开的,如......

·2023年新的继承法规定是什么?
      2023年新的继承法规定是什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继承法》相应废止。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对继承的规定,主要......

·独生女怎么继承父母遗产
      如今的80/90后家里都是只有一个子女,因此在父母去世涉及到遗产继承的时候,基本是没有兄弟姐妹来争夺遗产的。但此时也有另外一个问题摆在面前,那就是......

·公证遗嘱继承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公证遗嘱继承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一、公证遗嘱继承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1、申请与受理。《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

·继子女是什么意思?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随着离婚率的高居不下,二婚家庭也存在增长趋势,那么这些重组家庭中的孩子是处于一个怎样的地位呢?我们所谓的继子女是什么意思?接下来就跟着的我们一......

·一、有遗嘱遗产继承还需要遵守法定继承吗?
      一、有遗嘱遗产继承还需要遵守法定继承吗?有遗嘱继承遗产时还需要遵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民法典》继承编......

·一、继子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吗?
      一、继子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吗?只要继子女没有以下丧失继承资格的行为,其都是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的。(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

·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以列入遗产的范围?
      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以列入遗产的范围?一、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以列入遗产的范围?《民法典》对公民的合法遗产范围有明确的规定:(1)公民的合法收入;......

·放弃遗产继承还能打官司吗?
      一、放弃遗产继承还能打官司吗?1、放弃遗产继承之后一般是不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参与遗产分割的,因为放弃继承的声明做出之后不能反悔。所以如继承人在放......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特征及其区别是什么?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特征及其区别是什么?代位继承具有以下特征:(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2)被代位继承人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