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其他补偿和补助标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其他补偿和补助标准
  
  众所周知,房屋拆迁补偿可以分为货币补偿和对房屋产权进行置换两类。其次,房屋拆迁的赔偿标准也因为地区不同而有所区别。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房屋拆迁补偿中还有一个其他补偿和补助标准。那么,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其他补偿和补助标准是怎样的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一、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1、纤维板、灰板条、扣板10元/平方米;石膏板10元/平方米;三合板墙、顶25元/平方米;瓷砖20元/平方米;墙布10元/平方米;喷漆、喷塑、喷瓷13元/平方米;木地板40元/平方米;地板砖20元/平方米;水磨石地坪15元/平方米;大理石、花岗岩地坪30元/平方米;包装木门80元/副;包装木窗40元/副。
  
  二、附属物补偿标准
  
  1、单口炉灶70元/个;双口炉灶100元/个;防盗门100元/副;防盗网20元/平方米;抽油烟机50元/台移装费;;太阳能、燃气、电热水器80元/台移装费;;空调机150元/台移装费;有线电视50元/户移装费;固定电话158元/部移装费;压水井、水机井、涵管理井200元/口;老式砖井1000元/口深度在10m以上;简易棚14元/平方米;水泥电线杆40元/根;木电线杆28元/根;砖石院墙35元/平方米;简易院墙20元/平方米;室外水泥地坪25元/平方米;厚度≤10cm;室外砖石地坪12元/平方米。
  
  三、树森、绿地补偿标准
  
  一般树木根据树的高度价格不同,果树的话分为幼期、结果初期、结果中期
  
  以及衰落期,绿地25元/平方米。
  
  1、测量树木直径应从出土一米处计算。
  
  2、砍伐的树木物归原主。
  
  3、每2平方米;栽树一棵,超出密度按一棵计算。
  
  四、住宅搬迁补助费
  
  一次住宅搬迁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计算;一次搬迁补助费不足140元的,拆迁人按140元支付。
  
  五、临时安置补助费
  
  1、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3元/平方米计算;每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不足100元的,拆迁人按100元支付。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按6个;月支付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用现房安置的,拆迁人支付4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2、非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商业用房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6元/平方米计算;办公、仓储、生产用房等其他非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3元/平方米计算;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按6个月支付非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
  
  六、停产、停业补偿费
  
  1、营业用房:按被拆迁合法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0.6%乘以6个月计算,由拆迁人一次性支付。
  
  2、办公、生产、仓储用房:按被拆迁合法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0.4%乘以6个;月计算,由拆迁人一次性支付。
  
  由此看来,房屋拆迁赔偿的范围并不局限于房屋本身,还包括室内的装修补偿等。而且,对于住宅搬迁,临时安置等情况都提供了相应的补助费。这些都是拆迁补偿中,尤其是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值得关注的点。我们提供的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其他补偿和补助标准也可以作为其他没有补助标准的地区的参考哦。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网站律师。
  
  


·房产继承权有时效吗?
      房产继承权有时效吗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该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

·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吗
      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吗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

·不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有什么影响
      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只有经过登记这一法定程序,才能起到对抵押物是否有瑕疵的把关作用,有利于抵押权人的保护,也有利于房屋交易的安全。......

·随着房价的节节攀升,房子已经成为了很多人在大城市打拼的人的沉
      随着房价的节节攀升,房子已经成为了很多人在大城市打拼的人的沉重的负担,甚至有些人会因为这个因素离开自己奋斗很久的地方。二手房相对一手房来说是......

·借名买房协议书怎么写 有什么用?
      随着社会的进步,房子已经是成家立业的标配了,可社会上的故意炒房现象还时有发生。为此,政府制订了房屋限购计划,一人名下最多具有两套房子作为居住......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购房者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很多都是由开发商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购房者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很多都是由开发商或者是有关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所以为了更好的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一定要将购......

·南昌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南昌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根据各地对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规定,房产纠纷案件的律师代理收费为:(一)计件收费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贷款返还的规定是什么?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贷款返还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

·我国房屋产权年限取消了吗
      在我国经济等各个方面都有很大的发展的前提下,国家也更加关注城镇化的建设,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都会购买房屋,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购买房屋可以......

·一、在离婚不分割房产行吗?
      一、在离婚不分割房产行吗?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时,双方或一方不想进行分割房产,则只需要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不分割房产即可......

·一、南昌房产继承过户费用有哪些?
      一、南昌房产继承过户费用有哪些?1、继承公证费要承继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较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

·一房二卖要怎么确定所有权
      房屋的所有权只有一个,所以对于多个买家而言,不可能都能得到房屋。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对于一房二卖我们要怎么确定所有权呢?其中一方获得了房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