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证驾驶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责任?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发生交通事故纠纷的时候,损害赔偿问题是避免不了的问题。确定损害赔偿由谁承担的依据便是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因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在交通事故时所为的行为而不同。那么,无证驾驶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责任?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交通事故责任的如何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确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事故责任,其中重要的一点是要确定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根据上述规定,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有以下三个标准:
   (一)事故当事人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和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不应有事故责任。如本案中的张某虽无证驾驶,但在道路上严格遵守了通行的规则,在道路上正常行驶,但被刘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追尾,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无证驾驶的行为就与事故发生之间没有因果,无证驾驶的张某就没有责任,而应当认定刘某的全部责任。
   (二)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对事故发生原因力的大小。原因力是指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共同原因中,每一个原因对于损害结果发生或者扩大所发挥的作用力。
   (三)当事人过错的程度。在因果关系确定以后,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的确定,主要是根据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
   二、无证驾驶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责任?
  违章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但并不是所有违章都能引发交通事故。无证驾车是一种严重违章行为,但并不意味着只要无证驾车,就一定发生交通事故,有驾驶证不一定就不发生交通事故。实践证明,无证驾驶本身不是事故发生的必然因素。
  在分析事故原因时,应先将有无驾驶证暂时搁置一边,强调不管是有证还是无证,都应遵守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谁有违章行为,且该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谁就应承担事故责任。无证驾车者除“无证”外,在驾车过程中如果没有其他违章行为,就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如果有违章行为,应根据其行为与事故之间因果关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如果该违章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就不应承担事故责任。杜绝那种凭“可能”、“想当然”的各种推测去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更不能武断地认为只要无证驾车就有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并不仅仅因为是否违章就将事故责任直接归责于事故中的违章人。对于无证驾驶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责任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能一概而定的,如果事故是因为无证驾驶人的过错造成的,无证驾驶人当然应该承担事故全责。
  
  
  


·交通事故没有过错还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一般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以及机动车之间的,但有的情况下事故的发生,可能机动车一方并没有任何过错。那么此时交通事故没有过错是否......

·车主该如何处理外地违章?
      车主该如何处理外地违章?像春节国庆等长假归来后,您可能对假期存有留念,但是大多数自驾出游的朋友们可能会在外地遇到一点麻烦,回到自己城市后才被......

·交通事故诉讼的材料具体包括什么交通事故的认定、处
      交通事故诉讼的材料具体包括什么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赔偿等等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双方无法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就可以拿着足够的证明材料去起......

·开车没碰到人要告我故意伤害怎么办?
      开车没碰到人要告我故意伤害怎么办?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有些被告拒绝签收法院的法律文书,更有......

·交通事故六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当中的伤残等级也是分为了实际的,但这肯定与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中的伤残标准内容不同。其中六级伤残算是比较严重的伤残了,但也是要经过鉴定......

·交通肇事逃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交通肇事逃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交通肇事逃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1、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后期治疗费......

·判缓刑不交罚金吗,被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虽然犯罪分子在被判缓刑的情况下,可以有条件的暂时不予执行原判刑罚,但此时如果同时还判了罚金刑的话,那么判缓刑不交罚金吗?现实中,很多人都不太搞......

·交通事故诉讼费保险公司会承担么?
      交通事故诉讼费保险公司会承担么?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

·机动车同向刮擦的责任谁承担
      机动车同向刮擦的责任谁承担交通事故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而此时不管是因为什么导致事故的发生,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都是需要确定责任。而现实......

·无息贷款买车划算吗
      无息贷款买车划算吗一、贷款买车一般贷款购车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向银行申请车贷,一种是向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前一种因为审核严格和手续繁琐,往往不被......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口供的作用有哪些?
      我们知道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由交警来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此过程中也会询问当事人,当事人的口供需要的反映事发当时的情况,那么您是否了解交......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经过专业认定的,其实也是可以按照工伤进行处理的。此时就会涉及到对受伤职工进行赔偿的问题,那么这个交通事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