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的发行转换条件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债券的发行转换条件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概念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被赋予了股票转换权的公司债券,也称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司事先规定债权人可以选择有利时机,按发行时规定的条件把其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的等值股票(普通股票)。可转换公司债是一种混合型的债券形式。当投资者不太清楚发行公司的发展潜力及前景时,可先投资于这种债券。待发行公司经营业绩显著,经营前景乐观,其股票行市看涨时,则可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以受益于公司的发展。可转换债券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多了一种投资选择机会。因此,即使可转换债券的收益比一般债券收益低些,但在投资机会选择的权衡中,这种债券仍然受到投资者的欢迎。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国外债券市场上颇为盛行。这种公司债券最早出现在英国,目前美国公司也多发行这种公司债。日本于1938年“商法”改正后-些公司开始发行这种债券。由于可转换债券具有可转换成股票这一优越条件,因而其发行利率较之普通债券为低。
  二、转换条件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时预先规定有三个基本转换条件这三个转换条件是:
  (一)转换价格或转换比率;
  (二)转换时发行的股票内容;
  (三)请求转换期间。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时,须按这三个基本转换条件进行。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这种条件是与这种债券具有转换权联系在一起的。因为要将这种公司债券转换成同一个发行人即同一家公司的股票,那么就要求这个公司既有发行公司债券的能力,又有公开发行股票的能力,这个公司只应是一个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所以,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应当既按发行公司债券,又按发行股票的要求申请批准、核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除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所以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必须具备两方面的条件:
  (一)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如果不具备就不能发行这种债券,迈不出第一步;
  (二)具备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如不能实现转换权,这不仅是不行的,还将对投资者构成一种欺骗行为,因为这是对无条件实现的权利作出了承诺。所以,有一些尚不是股份有限公司更不是上市公司的企业,如果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应当对其有所警惕,以免酿成投资风险。
  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换时必须符合转换价格、股票内容、转换期间这三个条件;同时,公司债券的发行转换条件既需要满足公司股票发行的条件,也需要满足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其发行方式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国有企业改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其发行条件不同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条件。
  
  
  


·民间借条都包括哪些条款?
      民间借条都包括哪些条款?一、借条包括哪些条款和内容?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

·怎么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
      怎么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一、怎么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1、借款合同的条款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

·债权转让未通知担保人的后果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未通知担保人的后果是怎样的债权转让的过程中,通知担保人是一个十分必要的过程和环节,可是如果债权转让未通知担保人,会有什么后果吗?其实这......

·贷款还不了会被起诉吗?
      一、贷款还不了会被起诉吗?无论网上贷款欠多少钱不还,网络贷款平台都可以进行起诉,但实践中一般都是千元以上贷款拖欠时间比较长才会起诉,网袋平......

·实践中哪些是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实践中哪些是离婚后的共同债务法律没有具体列举什么情况属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实践中应该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灵活认定。一般来讲,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

·借条担保人的有效期是多久
      借条的担保人担保多久1、如果借条上只有担保人的签字,则为连带保证。2、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即你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

·债权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抵押人担保的行为是否有效
      债权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抵押人担保的行为是否有效一、担保无效的情形1、主体:国家机关、公益法人的保证人资格与物保的财产范围受到严格限制。《担保......

·公司和股东签无偿借款合同怎么写?
      公司和股东签无偿借款合同怎么写?一、公司和股东签无偿借款合同怎么写?借款方:身份证号码:贷款方:法定代表人:借款方为进行经营活动......

·债务转移协议书
      债权债务关系本身就是一个普通的民事法律行为,在任何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叫做意思自治原则。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如果可以对一个......

·发包人承包人谁是债权人债务人
      发包人承包人谁是债权人债务人一、发包人承包人互为债权人债务人1、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

·什么是公司债券的资本成本率?
      什么是公司债券的资本成本率?现如今,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企业如雨后春笋遍布华夏大地。您都知道,企业在发展初期都会筹集资金来作为自己的......

·借条虚构事实负什么法律责任?
      借条虚构事实负什么法律责任?生活当中,债权债务是很常见的情况,但有的人为了谋取利益,会做出一些虚构出债权债务的行为,比如伪造借条借据、凭空虚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