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不论父母有什么错,孩子总是无辜的。因此不管是夫妻离婚,还是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都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那么一般来件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要想解决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的问题,首先需要了解自己属于哪种同居关系。根据生活中的同居情况,法律上对同居的分类一般分为以上三种:
  
  1、 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
  
  2、 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
  
  3、 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
  
  下面将针对以上三种情况的同居关系,解除后孩子归谁进行详细解释。
  
  一、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
  
  此种情况最为普通。同居期间生的孩子和婚生孩子是一样的。所以,此时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具体看孩子的情况、父母的情况而定。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
  
  2、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3、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 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
  
  此种情况比较特殊。因此,在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上和上面的情况有些许不同。除了上面根据孩子的年龄判决孩子归谁外,在这种情形下,法院更加倾向于把子女判给无婚姻的一方。这主要是考虑到有配偶一方在同居的问题上存在更大的过错,而且有配偶一方往往已有婚生子女,而同居的另一方可能是单身,没有子女的情况。
  
  三、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
  
  此种情况就更为特殊,具体还是需要根据孩子的情况和父母的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但总的原则在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某方是否利于孩子未来的成长。
  
  在同居关系下,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是比较复杂的。虽然孩子的父母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但不排除父或母一方与他人已经建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就显得比较复杂,要综合考虑的因素太多。要是在这方面遇到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军人离婚孩子一定会判给母亲吗
      对于现役军人的婚姻,我国法律中是进行了较多保护的。但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方面,其实与普通婚姻的处理是一样的。那么军人离婚孩子一定会判给母亲吗?针......

·离婚后探视子女的时间应该怎么确定
      离婚后探视子女的时间应该怎么确定?离婚后探视子女的时间一般是由父母协商确定的,探视子女的时间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抚养费确定标准
      抚养费确定标准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
      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女性由于生理心理特点,大多对孩子更有耐心、更富于牺牲精神,因此在父母之爱不能两全的时候,留住母爱,一般情况下,......

·起诉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这些都是夫妻离婚的具体方式,而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恰当的离婚方式。不过无论选择怎样的方式离婚,此时都......

·1、诉讼离婚一般需要3-12个月。
      1、诉讼离婚一般需要3-12个月。需要提醒您注意的一点,就是分居永远不可能“自动离婚”。2、对于存在吸毒赌博遗弃虐待等行为或相关情况的,有可能......

·国家赔偿向谁申请?有哪些法律依据?
      随着我国社会的法治发展越来越完善,对以前审理的冤假错案一经查实也作出了及时的更正。对受害人的的生活、名誉、自由等有形和无形的伤害国家也做出积......

·一、二次起诉离婚理由及内容应包含哪些?
      一、二次起诉离婚理由及内容应包含哪些?第二次起诉之前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有争对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第二次离婚起到有利的作用。之......

·补办结婚证要拿什么材料
      补办结婚证要拿什么材料一、补办结婚证要拿什么材料1、身份证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2、户口簿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

·能否因为失业抚养费降低?
      虽然夫妻双方通过正当的程序办理了相关的离婚手续,但是对于他们的孩子还是需要他们双方共同来承担还是的抚养问题的,当然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另一......

·离婚的最直接证据都有哪些?
      离婚的最直接证据都有哪些?只靠间接证据,不能认定事实。有的原告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证人证言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

·离婚彩礼的返还需要注意什么
      一般在以结婚为目的的前提下,男方才会支付给女方一定数额的财物作为结婚彩礼。如今,很多地区结婚都流行这样的做法,但日后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往往也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