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处理债务纠纷有什么方法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处理债务纠纷有什么方法 一、处理债务纠纷有什么方法
   1、非诉讼程序
  非诉讼程序非讼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即为典型的非讼程序。所谓督促程序是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而采用的一种特殊程序。我国民诉法设专章规定了督促程序。依该章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并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手续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手续是:
  (1)债权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是指债务人住所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或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基层人民法院。
  (2)债权人应以书面形式申请支付令、申请书应当写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与职务、住所等基本情况;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类别、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哪些方法能解决债务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5条规定,非讼程序有如下特点及法定要件:
  1、适用范围特定,请求给付的必须是金钱或票据(汇票、本票、支票)以及债券等有价证券。非诉程序的目的在于取得执行名义,即有效支付令,以实现执行的内容,所以给付请求须具有法律关系明确并能强制执行的特点,这也与非诉程序简便、迅捷处理案件、保护债权的宗旨相吻合。
  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即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并且数额确定,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也就是说,依据有效的合同等证据可以确定请求给付的理由和具体数额。这是非诉程序适用的实质要件,包括三层意思:
  (1)给付期限届至,债务人负有履行给付的义务;
  (2)数额必须确定;
  (3)有事实理由和依据,至于事实理由是否确凿可信,是否有法定证明力以及会否引起争议,均不影响非讼程序的适用和支付令的申请。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以保证非诉程序的顺利实行和最终目标的实现。
  4、支付令能送达债务人。非诉程序的目的在于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如果支付令的内容不能送达债务人并为债务人所了解,程序就难以进行。
  在实践中,债权人在处理债务纠纷时,最好要保持理智,可不要因为对方不肯还钱就使用暴力,这样只会得不偿失。如果您不知道该如何解决债务纠纷,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快速、有效的讨债。
  
  
  


·收条改成借条了是否合法?
      收条改成借条了是否合法?收条改成借条了是不合法,但是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相关的人员将收条改为借条。借条每月还款的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还......

·民间借贷关系中还款之后借条要收回吗?
      还款之后借条要收回吗?还款之后借条要收回,《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

·根据民法总则有关民事责任方面的条款有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有关民事责任方面的条款有哪些?日常生活中,老百姓受到其它人诽谤时,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承担民事责任。在法律责任中,民......

·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要怎么确定
      在实践中,作为被继承人,您在继承祖辈遗产同时,可能还会继承其遗留下来的债务。这时,您需要知道的就是自己继承的债务的范围。那从法律的角度看,究......

·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可以吗
      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可以吗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是可以的。按照《中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付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贷款疫情期间可以延期么?
      贷款疫情期间可以延期么?贷款疫情期间可以延期,《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

·企业债权债务公证要提供哪些材料?
      企业债权债务公证要提供哪些材料?一、企业债权债务公证要提供哪些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

·半路夫妻存款继承权规定是什么?
      半路夫妻存款继承权规定是什么?半路夫妻存款继承权规定是对于存款当中属于个人的部分的话,配偶是有权利进行继承的,半路夫妻只要结婚了,那么婚后所得......

·代驾责任险拒赔条款是什么?
      代驾责任险拒赔条款是什么?近年来,代驾行业发展的十分迅速,全国从事代驾服务的司机很多。他们在工作过程中也会面临一定风险,为了保障其合法权益,......

·正规欠条的写法是怎样的,有什么格式
      欠条是在欠款、欠物时,有一方出具给对方的一种凭证性文书,这也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字据,通常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当事......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内容是什么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内容是什么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

·没写借条欠钱不还怎么办?
      没写借条欠钱不还怎么办?对方与其真的有欠债关系,没有欠条也没有关系,欠条不是唯一的依据,可以收集一些其他产生欠债关系的信息向法院提起诉讼,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