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企业五险一金高,标准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我们知道随着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五险一金,这既为人们的养老以及医疗保险做了重要贡献,另外公积金的缴纳也为了您以后购房需要奠定基础。那作为一名普通员工,怎么样才能五险一金高呢?今天我们将要对“什么是企业五险一金高”问题进行相关介绍,这个跟企业的行业或者企业的政策有没有关系呢?还是其他原因导致?下面一一说明。
   一、什么是社保月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二、什么是职工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
  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社会保险费的确定方式?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那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职工在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社保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四、什么企业五险一金高
  实际上五险一金的高低取决于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因此五险一金高的前提是个人工资水平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其实五险一金的缴费基础是看个人去年的工资总额,这就说明了其实还是看个人能力,当然这个工资总额包括了分红、年终奖金、销售业绩等等这些,如果想公司或者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高于其他人,那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自己的工资水平,这样才能实现五险一金高。以上就是“什么企业五险一金高”的解答。
  
  
  


·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的目的是什么?
      一、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的目的是什么?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的目的是为了降低公司设立的难度,新公司法放宽了注册资本......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方式包括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方式包括哪些?融资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容易谈到的一个话题,实际上,这是中小企业经常进行的,因为中小企业急需扩大运营,实现......

·如果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怎么办?
      如果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怎么办?1、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

·分公司和总公司签订技术合同合法吗?
      分公司和总公司签订技术合同合法吗?不合法,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能力取决于分公司是否有法人资格。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

·上市公司融资比例是多少?
      上市公司融资比例是多少?一个公司要发展壮大,必须要具有雄厚的资金链,才能够支持这个公司在市场当中打败其他的竞争对手,当然,公司上市也是企业......

·监理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
      监理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可以,监理单位分公司如果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的企业资质是不能签工程监理合同的。反过来说就是签订合同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几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几个?在当代这个社会,各种各样的公司都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这是因为我国的经济实力不断的提高。对于公司来......

·辞职期间被提前辞退公司有赔偿吗
      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争取补偿金,如果员工无过错,合同期内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如......

·企业偷税漏税财务人员要负法律责任么?
      企业偷税漏税财务人员要负法律责任么?一般的偷税漏税公司法人代表会受到处罚,财务不会受到处罚,如果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保险公司的高空坠物是指什么怎么购买
      随着城市的发展,高楼大厦是越来越多了,这也带来了许多的高空坠物问题的产生。我们都知道,一般高空坠物所造成的的赔偿损失,都是由那个施害者负担。......

·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
      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1、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二、企......

·合伙开公司的合作注意事项?
      合伙开公司的合作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合伙开公司的合作注意事项有哪些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