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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算 一、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算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2、公司的破产肯定将在法院受理,员工的债务是第一顺序的赔偿对象,所以你应该与您一起,直接到法院申请参与诉讼,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资,唯有此路可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3、如果公司不到法院申请破产,依据《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被拖欠工资或其他费用的员工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二、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赔偿
单位倒闭的,单位和职工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应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倒闭的单位应该依法进行清算,并在清算财产中优先支付拖欠职工工资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是法人的,则原则上应以单位资产来承担责任;如果股东有投资不到位,或转移单位资产情形的,则应由股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单位不是是法人的,则应由投资人承担责任。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且单位没有注销营业执照的,职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已经注销的,则职工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关于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算 这个问题首先需要知道破产财产必须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只有这样清偿以后,才能清偿工厂的员工工资。一般工厂倒闭都会经过法院受理,员工们需要到法院去申请清偿工资。如果工厂没有经过法院受理,工厂员工可以申请破产程序。由于工厂有不同种倒闭的原因,所以清偿员工工资的程序有所不同,也比较复杂,如果想要妥善的处理这个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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