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讨薪时如何收集证据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劳动者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时必须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常见的三类证据:

  
    1、劳动者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

  
    (1)具备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

  
    (2)具备用人单位公章的给农民工的欠条;

  
    (3)具备包工头或工长签名的欠条;

  
    (4)单位工资单、工资表、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5)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的单据或记录等(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6)工作证、服务证、工作胸卡、工作服、工作标记等证明身份的证据材料;

  
    (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8)印有劳动者名字的考勤记录、考勤本(最好有单位公章或用人单位领导签字);

  
    (9)和用人单位领导关于工作情况的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

  
    (1)证人证言:工友、用人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劳动见证人等的证明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证言;

  
    (2)工作期间给第三方提供服务后,第三方所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

  
    (3)职业中介机构印有双方名字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

  
    (1)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医疗诊断证明;

  
    (2)向劳动保障部门寄出的举报材料等邮局回执。

  

  


·职工主动辞职有无经济补偿金
      职工主动辞职有无经济补偿金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可以重新申诉吗
      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可以重新申诉吗?一、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可以重新申诉吗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无需重新申诉,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

·员工入职未满一年怀孕可以辞退吗?
      女人的生育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剥夺。即使是在违反生育政策的情况下,国家也只是让其缴纳社会抚养费。众所周知,女员工有享受产假的待遇。国家对怀孕的......

·工商登记注册流程主要是什么?
      工商登记注册流程主要是什么?一、工商登记注册流程主要是什么?注册流程第一步核准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

·内蒙古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内蒙古工作的劳动者,如果在工作岗位上不幸遭遇安全事故,导致身体受伤的,应该尽快的要求单位办理工伤鉴定。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在经过工伤鉴定后......

·关于辞职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关于辞职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辞职和解除劳动合同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1、运用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辞职,自动离职......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该由谁出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该由谁出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

·公司给老员工股权要不要
      可以要。员工持股计划,又称之为员工持股制度,是员工所有权的一种实现形式,是企业所有者与员工分享企业所有权和未来收益权的一种制度安排。员工通过......

·工伤鉴定标准山东最新标准有哪些?
      在工作的过程中,特别是一些户外工作者或者高危工作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很容易受伤,在工作中受的伤是可以算作工伤的,工伤需要去指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

·劳动合同未到期退休怎么办
      劳动合同未到期退休怎么办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但是自己已经到了退休的年纪了,那么这个劳动合同也是立即解除的。我国法律规定,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当......

·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国家和政府的宗旨虽然是为人民服务,执政为民,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不可控制的因素,国家机关以及......

·童工是指未满多少岁,雇佣童工有什么法律责任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关于禁止单位使用童工的规定,但是由于各国的情况不同,因此对童工的认定也是不同的,但一般都是以年龄来界定童工的。而在我国童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