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追讨债务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起诉追讨债务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一、起诉追讨债务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财产,经常发生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就成为能否顺利追回债款的关键。诉讼的第一步,就是要提请法院查封或冻结对方资产。
  立完案,法院查封对方财产后,企业应充分准备材料,积极应诉,使判决能尽可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只有证据充足,法院才能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诉讼阶段,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一般是半年,二审是3个月,两审终审。利用审限转移资产、拖延时间是债务人逃避债务的惯常手法。
   二、起诉追讨债务应提供哪些材料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在追讨债务的时候,不仅仅只有起诉一种方法,当事人还可以在第三方的调解下来追债,当然诉讼可以说是其中较为有效的一种方法了。对于当事人而言起诉追讨债务的时候,要是不对其中的一些问题小心注意的话,势必会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而要是不清楚该如何打官司的,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忙。
  
  
  


·付款人不同本票最终由出票人担任付款责任
      付款人不同本票最终由出票人担任付款责任,即本人付款。汇票是委托他人付款,即本人的受托人付款。支票也是委托的他人付款,但只能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吗?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吗?投资公司债券相对于股票等投资来说,投资收益高且风险系数相对较低,毕竟债券都属于票面利率。......

·并存债务承担债务消除可以追偿吗
      什么是并存债务承担?一个有效合同的的主要负责人,并且承担着债务责任的,那么在有效合同的效力下,合同的主要负责债务人承担着一定的债务的关系,如果......

·民间债务不还怎么办
      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

·债权人撤销权起诉状
      债权人撤销权起诉状生活中,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产生纠纷,债务人为了不偿还欠款,往往就会把名下的财产转移给第三人,这种行为是严重损害了债权人......

·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是什么?
      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向他人借钱,签署了借款协议,这时双方就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我们作为债务人要承担按时还款的义务,并且......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是怎样的一、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

·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 一、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
      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一、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1、抵押物直接归债权人的约定无效,并不影响抵押权成立的有效性。根据物权法第......

·欠钱不还起诉他躲起来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他躲起来怎么办?一、欠钱不还起诉他躲起来怎么办?【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模板是什么?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模板是什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自古以来借款时一直存在的,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借款的方式也很多,通过各种网络手段就可以接到......

·对恶意拖欠的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对恶意拖欠的债务应该如何处理对于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通过下列方式处理: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2、起......

·债权风险清收方案
      1、律师首先对公司提供的债权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1)债权凭证是否合法有效,证明债权数额、还款期限的基础证据包括合同,进出库单、送货单,发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