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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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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认定?
  
  近年来我国的旅游市场相当混乱,因此在跟着旅游团外出旅行时游客的合法权益极易受到侵害,游客在于旅游团发生纠纷时,要选择合适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权的途径有很多中,但是最有效的就是诉讼程序,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旅游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
  
  一、旅游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旅游引发的问题很多,比如侵权,违约等。若是旅游合同纠纷,那么按照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是侵权则是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何确定合同纠纷归哪的法院管辖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2)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四)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旅游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的解答,在签订旅游合同是一般条款内容会包含管辖法院的问题,造成旅游纠纷的事由不同,侵权与违约确定法院的原则也不同,违约时按照一般合同违约的情形确定管辖法院即可,如果是侵权造成的,就要考虑被告所在地以及侵权行为地的问题。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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