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投诉企业拖欠货款有哪些注意事项?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投诉企业拖欠货款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投诉企业拖欠货款需要注意什么?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银行帐户。要特别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
  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
  3、要有最好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很多债务人往往声称无还债能力,事实上却隐匿财产。为了防止胜诉后拿不到财产,应注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4、要注意诉讼时效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期间重新计算
   二、企业拖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1、签订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并不抵赖,只是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还款协议可以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对债权人极为有利。
  2、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3、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5、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而且法定代表人会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由此可见,一旦下游企业拖欠货款不还,当事人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进行调解仲裁。这些手段无效的话,就要抓紧启动司法诉讼程序。投诉企业拖欠货款需要注意几点,要收集相关证据,如买卖合同、资金往来清单等,并且注意诉讼时效,这类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一旦超过,我们就失去了胜诉权。
  
  
  


·民间借贷注意要点有哪些
      民间借贷注意要点有哪些民间借贷由于大部分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应有的重视。为了避免借贷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保护债权......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一、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

·债务承担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如何行使?
      债务承担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如何行使?当发生欠款或借款的情况时,当事人双方形成债务关系,欠款者为债务人,借款者为债权人。在法律上,债权人有权利......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的法律规定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的法律规定一、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公积金贷款需要多久才能放款
      公积金贷款需要多久才能放款公积金完成审批一般需要2~3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则要求不能大于三个月放款。公积金贷款的时间进程:1、公积金贷款......

·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
      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一)夫妻债权债务的理解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债发生的原因也称债的发生根据,是指引起债......

·股权转让后怎样避免债务承担
      股权转让后怎样避免债务承担一、股权转让后怎样避免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发生转让,与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似乎没有多大联系,从法理上看,也......

·什么情况下会引起借款利息纠纷
      什么情况下会引起借款利息纠纷一、什么情况下会引起借款利息纠纷个人借款利息纠纷如下:1、借款时没有写借条。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当事人仅以口......

·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货物条款
      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货物条款1、交易标的要具体。如果交易标的是特定物,则要写明标的物的详细特征,比如型号、出厂时间等等;如是不动产,则要标明四至、......

·债权债务区别是什么?
      债权债务区别是什么?一、债权债务的区别是什么呢?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

·朋友欠钱不还老说没钱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老说没钱怎么办?朋友欠钱不还老说没钱直接去法院诉讼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并且去法院进行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商议达成一致就双方法院会采取......

·签订借款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签订借款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一、如何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1、借款合同的条款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