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一、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立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四)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五)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二、预售商品房的权利如何交付
  预售商品房的权利交付是指预售合同当事人共同办理预售商品房的过户转让申请手续,预购人申领预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预售商品房的所有权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转移给预购人。
  预购人按预购商品住宅合同规定,验收预购商品房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后,取得对该购买的商品住宅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是购房人还未取得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因此,购房人还不能对自己购买的商品房具有完整的权利,在购买人转让所购买的住房时,还应书面通知开发商;开发商在处理债务纠纷或人民法院因诉讼对开发商的预购商品房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限制时,若该预售商品房的所有权未转让给购房人,购房人的权益将受到损失。
  但是房屋预购人与房地产开发商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预售房过户申请,从过户转让之日起,该购房人即取得了该购买的商品房的所有权,即对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及其占有面积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由房产开发商全部转移给购房人,购房人对所购买的房屋有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干涉,这才是真正意义的商品房的权利交付。
  房地产开发商要想预售商品房的,则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可以,至于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我们也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若开发商不满足法定条件的话,那么此时是不允许进行商品房预售的。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监护人可以处理孩子的房产吗
      监护人可以处理孩子的房产吗1、除为孩子的利益外,监护人不得处理孩子的财产;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孩子的合法权益,应当要承担责任;给孩子......

·年厂房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是什么?
      年厂房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是什么?关于厂房拆迁补偿,一直都是拆迁补偿问题中的一个重点。这主要是因为,相比于普通住宅拆迁,厂房拆迁涉及厂房面积大......

·合作建房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合作建房协议的格式是什么生活当中,除了团队和团队之间的合作以外,自己的企业和其他企业进行合作,这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经营方式。既然是属于一种......

·婚后关于首付房子离婚后归谁
      一、婚后关于首付房子离婚后归谁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

·房子遇拆迁,没签拆迁协议就被强拆了,怎么办?
      一、房子遇拆迁,没签拆迁协议就被强拆了,怎么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的情况下,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

·贷款购房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如今很多人购买房屋都是通过贷款的方式进行的,这样就可以先购买到房屋,日后在慢慢的还银行的贷款。不得不说这是一种比较好的消费方式,但是在贷款买......

·一、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怎么写,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怎么写,需要包含什么内容?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强调男女双方是自愿离婚的;针对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做出......

·上海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是什么
      小产权房不受保护,政策也在逐步收紧,在建的停工,已有的要调查统计,拿出解决方案,并且不允许抵押,从政策上可以看出,小产权房已经穷途末路,买房......

·房屋赠与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房屋赠与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房屋所有权取得的方式可以是通过买卖也可以是通过赠与,随着房价的居高不上,很多年轻人无法负担高额的购房款,因此......

·可以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吗?
      夫妻感情破裂,如果双方都选择要离婚,就会涉及到对房产的处理。在实践中,许多夫妻可能会商量在双方离婚之后将共有的房产过户给孩子以保障孩子的利益......

·离婚房产更名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多少钱?
      夫妻双方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表示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终结,但不并代表双方就此没有任何瓜葛,除了子女抚养问题仍然涉及到夫妻双方以外,还有共同财......

·北京自住商品房如何申请
      北京自住商品房如何申请北京市住建委2013年10月22日发布,2013年北京将推出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2014年计划推出5万套左右。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