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该如何进行调解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就会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那么,在实践中,交通事故该如何进行调解才好呢?要是你在这方面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该如何进行调解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7条的规定:“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由此,现场调解只需要双方共同请求即可。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4条和第95条的规定,通过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1、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
  调解的时间地点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参加调解,可以在预定的调解时间前一日通知承办调解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由承办调解案件的交通警察再与其他当事人协商确定一个新的调解时间。但新的调解时间必须在调解规定的10天时间限定之内。
  2、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调解。
  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采用口头形式的要计入调解笔录,损害赔偿的调解参加人包括: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其中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必须向办案人员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调解参加人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之后才能参加调解,且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
  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4、公开公正地进行调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一般采用公开的方式进行,允许他人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公开的,不应当公开进行。为了保证调解的公正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2名警察主持调解。同时,调解还要遵守下列程序性规定: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的责任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5)确定赔偿方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调解期限是多久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交通事故损害争议时,不能无限期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期限为10日。该期限指的是期间,是法定的和不可变的期限,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在该期限内结束调解。”
  2、交通事故调解起算时间分以下4种情况进行计算: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事实上,调解是有效解决交通纠纷的方式之一,因为由调解而达成的协议,是符合当事人意志的,能促使当事人按照协议去履行。但调解也不是任意的,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当您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避免出现就调解协议产生纠纷的情况。
  
  
  


·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是投标方给招标方提交的报价并填
      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投标书是投标方给招标方提交的报价并填具标单的文书,这在实践活动中是很常见的,投标书是不能随意书写的,有一定的格式,那么......

·结婚了买车应该写谁的名字比较好
      汽车虽然属于动产中的一种,但在我国也是采取的登记主义。即在购买汽车的情况下,需要办理过户登记之后,才能获得汽车的所有权。不过对于夫妻而言,是......

·开车把交警撞了会怎么样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人死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在外地违章停车怎么样处理
      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最常见的处理办法,其弊端是......

·强迫交易罪属什么类型?
      强迫交易罪属什么类型强迫交易罪属暴力犯罪类型。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强迫交易罪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购买或出售商品,......

·交通事故中,八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1、伤残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

·在我国违章停车处罚多少
      在我国违章停车处罚多少钱停车的时候,必须要按照规定的停车位置停车,如果违章停车的话,不仅会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而且也需要承担违章的法律后......

·一般签了购车合同可以毁约?
      一般签了购车合同可以毁约?一般签了购车合同不可以毁约,除非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之下的话,是可以写毁约的。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

·喝二两白酒多长时间能开车
      这个主要取决于两个条件:第一,个体差异,每个人对酒精分解的能力是不一样的;第二,所喝酒的酒精含量,啤酒、白酒、红酒酒精含量各不相同,同时喝酒......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几周岁
      在道路上骑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新版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新版是什么?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

·案件审理中管辖权异议费用到哪交
      缴纳到办理的人民法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管辖权异议裁决不服,提起管辖权异议之诉的,不需要交纳管理费,但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异议不成立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