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酒后多久开车不算酒驾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酒后多久开车不算酒驾 一、酒后多久开车不算酒驾
  对于酒后多久能开车,相信也有车主存在疑问,说明明当天晚上喝的酒第二天开车怎么还算酒驾啊,这其实也是跟酒精的代理速度有关,一般一两杯啤酒基本上要七八个小时才能消除,而当车主饮酒过多的情况基本要等到一天后才能开车,虽然车主可能觉得已经没问题的,但是通过仪器检测还是可以检测出来的,所以看喝酒的程度来决定开车的时候,一般都要十几个小时后再进行开车,以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意外。
   二、酒后驾车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所谓的酒后驾车就是车主血液的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一定程度,一百毫升血液中含有20毫克的酒精就算是酒驾了,当含量达到80毫克的时候就已经算醉驾,对于酒驾和醉驾了来说,所判定的标准也不一样,酒驾会扣除车主十二分并罚一两千还会处以一定的行政处理,而醉驾则会吊销驾照并处于一定的行政处理,所以请车主一定要谨慎啊,很多车主总是认为喝了一两杯没什么问题,但实际还是会检测出来的,而且很多重大交通事故都是因为酒驾引起的。
   三、酒驾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对于酒驾来说,不仅仅是饮酒才会被测出酒驾,一些药品其中也是添加有酒精成分,比如一些感冒药、口服液以及止咳水,部分药品中含有酒精成分,而且在注意事项中也有提到,车主在吃过这种药的时候最好不要开车,否则会被当成酒驾处理,就比如之前很火的藿香正气水事件。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就酒后多久开车不算酒驾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分析,若当事人本身酒量比较好,同时所饮的酒酒精度不高,那么很快体内的酒精度就会低于酒驾的标准,那么这时驾车的话就不会认为是酒驾。当然要是体内酒精度比较高达到了醉驾程度的话,则此时不仅是交通违章行为了,同时还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危险驾驶罪,那么当事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就是比较重的了。
  
  
  


·车押买卖协议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实现顺序
      车押买卖协议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实现顺序我们都知道,抵押权或者留置权都是对债权人债权的一种保证,生活中我们也经常会抵押或者转让物品留置权来获得财......

·股权转让溢价部分如何交税
      一,如何对股权转让溢价部分支付税款?股份转让溢价部分按转让价格减去股票购买原价减去购买期间发生的合理费用后的金额,乘以个人所得税的20%缴纳税款......

·交通伤残鉴定后是不是一定要起诉?
      交通伤残鉴定后是不是一定要起诉?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废评定原则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废评定原则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废评定原则是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

·一、交通事故医治无效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医治无效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

·汽车作为我国的主要交通工具
      汽车作为我国的主要交通工具,在为我国的公民带来相应的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一些人员的伤害。我国对这类伤害有一定的保险制度进行相应的赔偿。那车险......

·福建省出租车交通条例误工赔偿金是如何规定的?
      福建省出租车交通条例误工赔偿金是如何规定的?一、福建省出租车交通条例误工赔偿金是如何规定的?福建省出租车交通条例误工赔偿金的规定:残疾赔偿......

·一、交通事故后车辆损伤由谁赔偿?
      一、交通事故后车辆损伤由谁赔偿?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具体程序如下: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

·强迫交易罪与故意伤害罪可以同时适用吗?
      强迫交易罪与故意伤害罪可以同时适用吗?不同时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强迫交易罪,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

·犯交通肇事罪的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

·强迫交易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强迫交易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

·在我国行政拘留不交罚款不放人?
      一、在我国行政拘留不交罚款不放人?公安机关作出罚款决定,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被处罚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