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一、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可转换债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
   二、可交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
   三、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
  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区别在于可交换债券就是交换原有股份不新增股份,而转换是新增股份.
  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
  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
  2、试用的法规不同
  3、发行的目的不同
  4、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
  5、股权稀释效应不同
  6、交割方式不同
  7、条款设置不同
   上述是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间的区别,这两种债券的所有者所享受的权益是不一样的,这样同一家公司的发行的两种债券的价值也是不一样的。投资者在购买之前要考虑清楚,分析这两者债券的利弊看看哪种适合自己,购买债券有风险,预期收益越高风险越大最好量力而行。
  
  
  


·发生交通事故后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第一时间应该报案,让交警部门介入。交警部门介入后,会根据现场进行责任认定,交警一般处理交通事故的步骤有如下:交警处理......

·一、交通事故协商赔偿后可诉讼吗?
      一、交通事故协商赔偿后可诉讼吗?交通事故协议书签订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

·判刑罚金交不起怎么办?
      判刑罚金交不起怎么办?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交通事故责任协议书格式
      历年数据显示,我国交通事故发生逐年递增,在所有交通事故中,道路运输占75%左右,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责任协议书的书写尤为重要,了解协议书的书......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要赔偿吗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能否赔偿以及赔偿数额如何确定的问题。依据《民法通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车辆违章不处理会怎么样 一、车辆违章不处理会怎么样?
      车辆违章不处理会怎么样一、车辆违章不处理会怎么样?1,如果在现场被交警抓到的车辆违章行为,此时车主一定要及时将违章罚款缴纳,因为超过十五日......

·高空坠物砸坏了车报保险怎么赔?
      高空坠物砸坏了车报保险怎么赔?车被高空坠落物砸坏,主要是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免赔30%,这30%应由楼顶防水油......

·强迫交易罪属于什么类型罪名
      强迫交易罪属于什么类型罪名强迫交易罪属暴力犯罪类型。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强迫交易罪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购买或出售......

·交通事故诉讼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么
      交通事故诉讼是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有效途径。申请财产保全是为了避免对方转移财产,那交通事故诉讼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么?要是可以的话,那在交通事故诉......

·撤销仲裁裁决要提交哪些材料
      撤销仲裁裁决要提交哪些材料(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裁委员......

·在我国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税
      国有土地资源是通过各级政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政府作为国有土地的真正拥有者,一般会将国家的土地资源通过有偿出让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划分给申......

·开车撞死人拘留多少天
      开车撞死人拘留多少天需要根据时间地点等因素决定判决的轻重,不能一概而论,下面就由律图小编简单介绍相关的情况及处决方式。开车撞死人一般是会先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