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算二手房交易中介费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找中介买二手房的人中,对中介费这块的收取明细一般都不十分不清楚,中介也总是“躲躲藏藏的”,不作出相应解释,只告诉您中介费是多少,所以大多数人都希望了解应该怎么算二手房交易中介费。接下来,我们为你进行具体介绍。
  
  
  一、怎么算二手房交易中介费
  
  依据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交易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金额(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超过100万元金额以上的按0.5%收取,中介收取服务费,应按每宗交易额计算,而不应该按照买卖双方分别计算。
  
  例如,一套房产的成交额为50万元,那中介费的计算方法为:
  
  中介费=10万元×2%+40万元×1%=2000元+4000元=6000元
  
  即买卖双方合计需要支付给的中介佣金为6000元整。
  
  再比如,一套房产的成交额为125万元,那中介费的计算方法为:
  
  中介费=10万元×2%+90万元×1%+25万元×0.5%=2000元+9000元+1250元=12250元
  
  即买卖双方合计需要支付给房产中介的中介佣金为12250元整。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找中介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由于房产知识的欠缺、时间、精力等因数,大部分人会选择找中介区帮助购买二手房,那么在找中介买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如下:
  
  1、谨防虚假广告
  
  也许你在报纸、杂志或网站上看到无数次“物美价廉”的好房子,别急,这不是真的。一旦你傻呵呵的打电话过去,对方确定一定以及肯定会饱含遗憾的告诉你:那套房子太抢手,已经卖掉了。你可千万别当真心怀沮丧,不是你运气不好,其实是中介太奸,哪里有什么天下掉馅饼般的好房子?纯粹是他们拍脑袋胡编的,为的是引诱你打电话来,然后向你卖别的房子。
  
  不要相信中介所作的广告,要么自己去中意的小区里贴条,要么寻找个人交易的网站。当然,残酷的现实是房源基本被中介垄断,如果你急切的想找房子,只能先去中介那里看了。或者指望政府对二手房源统一监管,建立一个公平、公开的规范体系,不过这个目前还不靠谱。
  
  2、保存房子的价格等信息
  
  中介一旦联系上你,在跟你谈房子情况时已经开始骗你了。首当其冲的就是价格。
  
  第一次,中介打电话时告诉我房价是40万,可当我兴冲冲看完房子后再问他价格时,他说42万。当我提出质疑时,中介就使出了举世无双惊世骇俗的颠倒黑白的绝世武功:“不可能,我电话里明明跟您说的就是42万,我记得非常清楚。”“您可能记错了吧?我绝对说的是这个价格。”“我真的没有说过40万,我以人格担保,您说我多报那两万有什么意思呢?不值当的。”
  
  看着他真诚的面孔和急切表白的眼神,一时间您可能真以为自己糊涂了。
  
  每次让中介把房子的价格等信息完整的发到你的手机里,既方便区分不同的中介、房源,也有利于今后对质。
  
  3、想办法见到原房主
  
  按理说,中介应该是让买卖双方省心省力的服务机构。可如今这些中介处心积虑的阻止买卖双方见面,不断制造麻烦——为了吃差价。通常,如果业主已搬走,中介就会从业主那里搞到钥匙,美其名曰替房东省事,实际上是为了单方面糊弄买主,要高价。
  
  所以,捂紧钱包,坚决的告诉中介,不见房主不交钱。见到房主一定要问明白价钱,别不好意思。你要想,一个不好意思,多少血汗钱可就搭进去了。如果中介就是不让见房主,那就只好自己想办法联系了。
  
  若通过房产中介进行二手房交易的话,则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二手房交易中介费。但其实,中介的陷阱无处不在,花样迭出。哪怕你刚刚产生买房的念头,小心,你可能已经被骗了。所以我们在找中介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必须谨慎谨慎再谨慎,当我们遇到霸王条款时,不要被中介的强势震住,一定要问清楚房屋等信息的具体情况。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如何定损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要遵守行驶交通规则,但是会有很多因素的出现会导致车辆驾驶人的伤亡或者危险情况的发生,在此时,就要对这种情况作出及时处理。避免......

·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怎么索赔
      开车上路难免会遇到一些交通事故,那发生交通事故后财产损失怎么索赔呢,如果您对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索赔不太了解,我们在下文就为您准备了不同类型......

·不符合交房条件购房者怎么办
      开发商就商品房交付给购房者的时候,首先一定要满足国家规定的交房条件才行,否则的话是不允许进行商品房交付的。那实践中,要是发现交付的商品房不符......

·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赔付。交通事故全责
      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赔付。交通事故全责,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自己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

·河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营养费用赔偿吗?
      河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营养费用赔偿吗河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营养费用的赔偿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决定的。根据《人身损害赔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

·医保要交多少年才能不交
      医保是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规定,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这算是国家给您的一项福利......

·交通肇事轻伤如何赔偿?
      交通肇事轻伤如何赔偿?一、交通肇事轻伤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级别)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昨晚喝了酒早上开车不会酒驾吧
      不一定。喝酒的时间并不能作为酒驾判定的依据,酒驾是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

·自已开车下班途中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自已开车下班途中出车祸算不算工伤?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

·我们知道,在道路上车辆非常的多,只要稍微的出现乱停车现象,就
      我们知道,在道路上车辆非常的多,只要稍微的出现乱停车现象,就会导致堵车,道路被堵的水泄不通,交通道路秩序严重受损。若遇到刚好有救护车抢救病人......

·一、刑法中醉驾私家车怎么处置?
      一、刑法中醉驾私家车怎么处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

·公务人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公务人员除了在室内办公以外,也需要外出办公。在外出行办公难免也会遇到一些常见的情况,比如说交通事故。如果发生意外情况,人员死亡。那么公务人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