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是什么一、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
  1、发放快捷。个人质押贷款流程简洁,放款快捷为客户解决急用资金的燃眉之急。
  2、贷款额高。贷款金额最高可达质押凭证面额的90%,极大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3、利率优惠。贷款利率根据客户资信等情况,可以享受基准利率下浮的优惠,节约资金成本。
  4、用途广泛。可以满足借款人在正常经营和日常消费过程中的各类资金需求。
  二、个人质押贷款的要素
  1、贷款对象;
  条件:
  a.在中国境内居住,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b.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质物作质押担保;
  2、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利率执行,各银行可以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上下浮动。以个人凭证式国债质押的,贷款期限内如遇到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不变。
  3、贷款期限
  一般不超过质物的到期日。用多项质物做质押的,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所质押质物的最早到期日。
  熟悉例子中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的贷款期限设置。
  4、还款方式
  常用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任意还本法、利随本清法、按月还息、分次任意还本法,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等。具体还款方式有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5、贷款额度
  各家银行对个人质押贷款额度的规定不尽相同,熟悉例子中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的贷款额度设置。
  经过我们对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的介绍,想必您已经对此有了简单的了解。通过本文的介绍,可以看出个人质押贷款不是很繁琐的事情,有点也有很多,可以帮助那些有创业的理想但是没有资金的人才,可以鼓励那些能干之人创业,由此促进中国的经济发展。
  
  
  


·法律规定公司法人不能贷款吗
      法律规定公司法人不能贷款吗?现目前,几乎所有大中型企业为了能够使公司资金快速周转,且公司各个业务部门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都会向银行进行贷款来......

·一、拆迁补偿款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
      一、拆迁补偿款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

·合同诈骗立案后如何追回钱款
      合同诈骗立案后如何追回钱款?合同诈骗立案后等公安机关破案了会依法退回受害人的钱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

·清理债权债务指什么
      清理债权债务指什么一、债权债务清理指什么债权债务清算指清算组对被清算公司的各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和结算。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

·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债权是一种权利,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那么什么情况下的债权可以进行转让,转让债权的时候应该做些什么,这些在法律上都......

·债务法律关系的本质
      债务法律关系的本质一、债的本质债作为一种财产性法律关系,它所反映的经济关系是在财产分配、财产交换领域形成的财产让度或财产流转的。债反映财产......

·在法律上债务和抚养是否能扯平?
      在法律上债务和抚养是否能扯平?现今的债务偿还方式有很多,债务抵消就是其中的一种。但是债务抵消也有自己的条件和限制。比如哪些条件的债务可以抵消......

·一方借钱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借钱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依据2018年1月18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1、......

·犯挪用公款罪会被判几年
      挪用公款罪会被判几年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贷款卡年检的要求是什么?
      贷款卡年检的要求是什么一、贷款卡年检的要求是什么贷款卡年审仍实行滚动年审的方式,凡在城市地区领取贷款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在贷款卡发卡机关为......

·法律规定离婚补偿款标准是多少?
      一、法律规定离婚补偿款标准是多少?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

·债务纠纷起诉后对方没钱还怎么办?
      债务纠纷起诉后对方没钱还怎么办?1、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2、胜诉后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