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民事诉讼状范本?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工伤民事诉讼状范本?
  
  一、工伤民事诉讼状范本?
  
  民事起诉状
  
  原告:????????? ,男,39岁,民族,职业,现住在????????? ,身份证号:????????? ;电话:?????????
  
  诉讼代理人:张????????? ,????????? 事务所律师
  
  被告:????????? 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原告因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 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仲案字????????? 号仲裁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二倍工资226490元;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08年1月至今的住院伙食费63710元;
  
  3、判令被告支付扣押原告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000元;
  
  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必要的医疗费用109万元,其中超出工伤保险三个目录的异体皮费40万元,仿耳费8万元,人工关节费15万,瘢痕治疗费20万元,专家会诊手术费4万元,药品费2万元。后期本身手术费10万元;
  
  5、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后期必要发生的手术相关费用485633、25元,伙食费457728、25,护理费16905元,营养费9000元,交通费2000元;
  
  6、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伤重度残疾引发的赡养费185300元,抚养费114600元;
  
  7、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伤面目严重毁容赔偿金10万元;
  
  8、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治疗散在小溃疡超出工伤保险三个目录的费用4万元;
  
  9、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赔偿金,以及单位破产后相应的经济补偿金48400元;
  
  10、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拖欠医疗费拒绝医院人工真皮手术,导致肘部、颈部、膝部等部位挛缩严重,功能进一步丧失,全身瘢痕未得到有效治疗、硬性增生严重等各项赔偿金5万元。
  
  11、判令被告支付因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工资基数偏低补缴4993、22元,滞纳金8811、86元;
  
  1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工伤瘢痕挛缩引发的其他疾病,如颈椎病、抑郁症的医疗费用2万元;
  
  1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由于晚申诉工伤职工评定残疾等级一年而错失伤残津贴调整差额148167、6元;
  
  1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加班费16220、96元;
  
  15、判令被告支付破产后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费用;
  
  16、判令被告支付破产后的十年足额的工伤保险基金。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2012年入职被告处工作,2014年在工作过程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二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2015年10月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伤保险认定及原告治疗疾病的过程中,被告存在诸多失误,给原告造成了重大损失。
  
  1、 从原告入职之日起,未给原告发放加班费用,并从2016年10月起,没有为原告续签劳动合同;
  
  2、 扣押原告伤残补助金,拖欠原告的住院伙食费,没有为原告办理2016年工伤医疗费用的申报工作,拖欠医院巨额治疗费用,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治疗;
  
  3、 拒绝承担原告治疗中超出工伤三个目录但必须花费的治疗费用,致使原告得不到应有的治疗并引发并发症,病情逐步恶化;
  
  4、 迟延申报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一年,致使原告错失了伤残津贴的调整,使原告所享受的工伤待遇始终偏低。
  
  2015年底,被告由于经营不善,已经开始做破产前的相关工作。为此,原告于2015年9月27日向????????? 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除要求被告支付所拖欠的费用外,另行支付必要的治疗费和后期手术费,承担由于被告的失误给原告造成的各种损失。同时支付原告由于重度伤残而产生的赡养费及抚养费。2015年11月29日,开发区仲裁委做出裁决,部分支持了原告的主张。但裁决书存在以下问题:
  
  1、 所裁决的部分数据基数不准,总数偏低。
  
  第一项裁决称“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共计????????? 元)。”事实情况是,1800元的是原告2002年入职时月工资,2011年10月,原告的工资已经增长至3313、3元,计算双倍工资应该以此为基数。所以此数额应该为39975、6元。
  
  2、 所裁决的治疗费用数额太少,无法支撑原告的正常治疗。
  
  第五项裁定要求被告酌情预先支付下一年度的治疗费用20万元,并待实际发生费用后按照实际数额核销。实际上,被告现在已经拖欠医院基本的治疗费用12万多。据中国人民解放军309医院权威专家诊断,原告现阶段必要的医疗费用至少为109万元。包括异体皮费、瘢痕治疗费、整容费等各类费用。这些费用所包含的内容虽然超出了工伤保险三个目录的范围,但对原告来讲,是有效且必要的治疗。工伤保险立法的首要目的是保障工伤职工的医疗救治与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与职业康复。按照相关规定,被告应该承担这些治疗费用。但被告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已经明确拒绝承担这些费用,致使原告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和治疗方案,其病情日益恶化。原告没有经济来源,难以垫付此笔费用。若被告不予支付,原告将不能进行有效的治疗和康复,这违背了工伤保险条例的基本原则。
  
  3、 裁决书没有支持原告的合理诉求,不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48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当初被告购买不合格的设备,致使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原告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成为二级残疾,生活大部分无法自理,更无法履行赡养老人、抚养后代的义务。被告对此次事故的发生具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原告的父母都已年过六旬,且身体残疾,没有经济来源,没有生活能力。原告的妻子受原告病情的打击,也患上重度精神抑郁症。原告被烧伤之际,其子刚刚3个月,急需父母关爱和抚养。原告是家庭中唯一的经济来源。为了全家能得以生存,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基本的赡养费和抚养费,合情合理合法。但裁定没有支持原告的这一基本诉求,于法无据,不合情理。
  
  相关信息表明,被告正在做企业破产的前期准备,私下处置和变卖了绝大部分资产。如果被告将企业资产全部转移,原告将失去唯一的经济来源。所以,原告提出的后期必要的治疗费用,应该得到支持。但裁决书没有予以支持,明显于理不公。
  
  鉴于此,原告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 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代理人:张?????????
  
  ????????? 年????????? 月????????? 日
  
  二、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工伤民事诉讼状时应注意如实描述基本事实,以及诉讼请求和理由,还需要列出真实的证据清单。在计算赔偿金额时,也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切忌漫天要价、弄虚作假,否则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书写工伤民事诉讼状是比较专业的,最好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
  
  


·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如何确定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怎么解决 在现代进行工程建设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怎么解决在现代进行工程建设的工程越来越多,在进行工程建设之前会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写入合同之中,即使这样有时也会......

·受伤职工怎么做工伤认定?
      在生产车间,职工因工受伤的,要想拿到工伤赔偿,要经过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这两个环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该到单位所在地的......

·一、公司强制加班违反劳动法吗?
      一、公司强制加班违反劳动法吗?看是否给加班费,给就合法,不给就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

·工程质量自控主体有哪些
      工程质量自控主体有哪些?工程质量问题,一直以来是我国所关注的重点,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要追究工程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联的所有人,这些人要对工......

·公司规定入职不满7天没有工资是否符合规定?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工资是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来发放的,不同的用人单位关于工资的发放是不同的,但是不管怎样,工资都需要按时的发放。但是......

·工伤认定后公司反悔是否可以
      劳动者受到工伤以后,除了要治疗,其次就是进行必要的工伤认定,根据认定的工伤等级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但是现实中也会出现工伤认定后公司反悔的情......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高楼大厦在主体工程动工之前,会进行打桩,为主体工程建立基底。桩基工程是非常重要的,一旦质量出现问题,会影响到大......

·入职不足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大学生刚毕业,工作不好找,很多人都抱着先就业后择业的心态去公司上班。如果刚在公司工作不满一个月,就打算换家自己真正想要去的公司,这个时候的你......

·一、非因工伤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一、非因工伤保险待遇是怎样的?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

·政府劳务派遣能转正吗
      政府劳务派遣一般是不能转正。如果是法律上所说的劳务派遣,那么是可以转正的。但是这种情况的转正和一般的劳动关系转正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劳务派遣是......

·什么叫未成年工 雇佣未成年工要注意什么
      一、什么叫未成年工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工人。(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列工作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去做:(1)《生产性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