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有限制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有限制吗?一、合同解除权该如何行使
  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解除的权利。它的行使,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因而它是一种形成权。解除权按其性质来讲,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需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把合同解除。解除权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二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行使解除权的程序适用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一方违约和约定解除等场合。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场合,解除权由双方当事人享有,任何一方都可行使。在当事人一方违约的情况下,解除权归守约方享有,不然会被违约方利用解除制度来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约定解除的情况下,解除权归合同指定的当事人享有,既可以是一方当事人享有,也可以是双方当事人享有。
  解除权对权利人而言是一种利益,这种利益是否被解除权人舍弃或推迟取得,只要无损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无损于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应允许。所以,行使解除权具有自主性,主要表现为解除权人可以在合同解除与请求继续履行之间选择,解除权可以在特定期间的任何时刻行使,可以采取和对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等。
  解除权的行使也有限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二、行使合同解除权有期限限制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综上,在我国,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是有期限限制的。
  事实上,双方协商的方式并不是解除权的丧失,恰恰相反,正是由于解除权的存在并发挥作用,才使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由此可见,拥有合同解除权是很重要的,因此,建议您在准备交易时,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多少?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多少?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补偿,比如说已经工作6个月。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制定合同免责协议的相关要求有哪些?
      制定合同免责协议的相关要求有哪些?甲乙两方在签订合同时,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一方会就某些内容做出免责说明。但我们知道......

·买卖合同纠纷案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中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在销售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销售合同的书面证明。1.书......

·合同生效日期前可以毁约吗?
      合同生效日期前可以毁约吗?如无特别约定,一般的书面合同自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时合同成立并生效,但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生效。已经成立但未生效......

·合同履行期间可以起诉么?
      合同履行期间可以起诉么?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不按合同履约是违约行为,这个时候可以起诉。1、首先你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1、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双方可以另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署《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

·承租方经营困难可以解除合同吗?
      承租方经营困难可以解除合同吗?在现在的科技进步的时代,事业的开设化是有很多的,既然是事业,也不免会与多人或者更多人进行合作,其中是有很多事情......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有效期是多久?随着与世界经济的接轨,国际贸易数量大幅度增长,其中国际技术转让就是重要的一块内容。但是仍然有很多人并不清楚国际......

·倒签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倒签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一、倒签合同的法律效力《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和第四百九十条对履行接受进行了规定,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

·约定不明确的合同条款的履行
      合同的约定,应当有明确、具体的可行性标准,但是在实际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往往有不明确、不具体的合同条款,致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歧义而......

·合同解除三个月起诉可以得到法院的受理吗?
      合同解除三个月起诉可以得到法院的受理吗?合同解除三个月起诉是可以得到法院受理的,合同解除都会有一个《解除合同通知书》,有合同一方当事人发起解......

·未生效合同违约责任情况有哪些
      未生效合同违约责任情况有哪些很多时候您为了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会在和对方协商好一件事情之后就签订一份合同,作为自己合法权益的书面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