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施工管理流程及规定?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工程施工管理流程及规定?
  
  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带动了建筑行业的发展。而建筑工程项目的重心在于质量管理,如果建筑工程不能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就可能出现重大的建筑事故。那么,工程施工管理流程是什么,有哪些具体的规定,整编后,与您分享如下。
  
  工程施工管理流程
  
  施工准备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一般包括:
  
  组建施工的管理体系、熟悉和审核施工图、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材料准备、确定施工班组、资料报送等内容。
  
  一、合同签订后
  
  1、确定施工队伍和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
  
  2、向甲方索要详尽的施工图纸,仔细勘察了解施工现场状况(包括实际面积的估算、工作量的确定等)。
  
  3、书面向甲方提出我方进场前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包括总进度计划、最终版施工蓝图及电子版图、确定图纸会审时间)
  
  4、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起进一步确定施工计划和施工进度。
  
  5、熟悉图纸内容。
  
  二、图纸会审后
  
  1、现场管理人员联通施工方共同结合会审记录及材料优化方案,了解图纸变更内容并重新核定成本。
  
  2、公司和施工方签订劳务承包合同,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在外墙施工中,在合同里一定要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条款予以明确,以防后患)。
  
  三、收到进场通知后
  
  1、核实施工作业面、临设场地及加工场地并及时与甲方沟通,确定最终进场时间;
  
  2、与总包签订分包协议及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如有必要);
  
  3、确定综合施工方案并报送甲方;
  
  4、公司内部综合交底(包括合同关键项、其他单位人员背景及注意事项、施工关键节点、材料使用注意事项、技术关键点、回款及签证要求、其他施工要求等);
  
  5、按进场时间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进场。
  
  6、按计划组织材料进场并准备下次材料计划。
  
  7、如有可能,特别是大型工程,最好先进行样板施工,并请甲方对材料和施工质量予以书面确定。
  
  四、进入全面施工作业
  
  1、按施工进度节点,落实材料进场计划。
  
  2、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检查(包括材料管理使用情况、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等)
  
  3、按进度量报送甲方并催收进度款。
  
  4、在工程量超出合同约定时,管理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准备好相关洽商、签证,并向甲方及时报送,待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5、在施工过程中,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负责协调好我方和其他施工方、监理方、甲方现场人员等的关系,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冲突。
  
  五、工程收尾及验收
  
  1、工程完工前,现场管理人员须掌握好并积极落实工程进度和工程款进度的协调一致性。
  
  2、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连同施工方、甲方一起对施工量予以三方确认并由甲方签字认可。
  
  3、在验收前,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自查,如有问题积极整改,以防后患。
  
  4、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收集并妥善保管好与施工有关的所有资料,着手准备好完工和结算报告。
  
  六、说明
  
  以上流程基本包括了对施工整个过程的要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对于那些面积小且金额少易于管理的项目,可对整个流程酌情适当简化。但对于那些金额较大、面积较大、施工环境较为复杂恶劣的项目,尤其是那些因甲方关系较为复杂可能会影响到货款所要的项目,则必须尽量做到完整无误。根据公司目前的现状,工程大小的确定,暂以100万或1000平米予以界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是保证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从以上具体流程可以看出,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中,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是贯穿始终的。施工过程中要求全体人员共同参与,相互监督。总而言之,工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管理流程,不仅是对施工单位的要求,更是其应尽的社会义务。
  
  


·没按公司制度辞退员工怎么处理?
      没按公司制度辞退员工怎么处理?一、没按公司制度辞退员工怎么处理?没按公司制度辞退员工需要对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

·如何确认劳动关系的管辖法院?
      劳动关系是社会中存在的最为普遍的关系之一,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劳动关系的确立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它对于双方都......

·肺炎期间可以辞退员工吗?
      肺炎期间可以辞退员工吗?肺炎期间公司是不可以开除员工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

·人身损害误工时间如何确定
      人身损害误工时间如何确定在计算人身损害误工费赔偿的时候,一定要知道实际误工的时间,并且还要知道赔偿对象的工资收入情况。那么实践中,究竟该如何......

·劳动合同可以电子版吗?
      劳动合同可以电子版吗?电子版有效吗?一、劳动合同可以电子版吗?电子版有效吗电子版的劳动合同有效的。使用电子签名签署电子劳动合同可以企业提升......

·自动离职劳动合同不解除可以找新工作吗?
      自动离职劳动合同不解除可以找新工作吗劳动者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解除合同。自动离职也是一种解除合同的方式。与前一种方式不同的是,提前一个月告知的......

·大连市10级工伤鉴定补偿费用有哪些?
      工伤事故是工作人员在工作单位自己的岗位上难免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工伤鉴定。那么,大连市10级......

·没有合同私人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没有合同私人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没有合同私人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1、拖欠工资怎么办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

·劳动关系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就此产生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不能随意解除了,它代表双方的利益,具有法律效益,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

·饭店招了童工会怎么样?
      我国法律明文禁止企业使用童工,对使用童工的企业有着严厉的民事处罚以及刑事处罚。这是我国法律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以及国家发展长远的重要措施,是......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的流程是什么?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的流程是书写一份具体的申请书,然后递交给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自己的诉讼的请求,这样的话是可......

·应该如何界定加班与值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
      应该如何界定加班与值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