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担保贷款?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担保贷款?
  
  一、房屋抵押担保贷款概念:
  
  是指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房款项,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房产抵押贷款是一种很好的贷款方式,之所以越来越多人选择房产抵押贷款就在于,贷款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还贷压力较小。
  
  二、满足以下房产证抵押贷款的条件才可以申请贷款:
  
  1、自然人贷款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5、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
  
  6、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7、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三、房产证抵押贷款流程的有:
  
  1、借款人填写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房产证等申请资料证明,包括了个人还款能力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明,同时需提供银行要求的申请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相关证明,个人信用等进行调查审核;
  
  3、房产证等交与银行留存,借款人与银行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4、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期偿还。
  
  四、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拿来申请贷款的,有的房子也是不能办理的:
  
  1、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房产证所赋予的所有权。银行自然也不接受抵押贷款。
  
  2、房龄太久、面积过小的二手房
  
  银行对于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条件是苛刻的,大多限制在房龄和面积上。一般房龄在20年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许多银行是不予放贷的。
  
  3、公益用途房屋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
  
  4、未结清贷款的房子
  
  已经办理过一次抵押贷款的房屋还能再次抵押吗?在第一次抵押贷款时,银行已经拥有了这所房产的他项权利。而法律不允许两家银行获得同一所房屋的他项权。因此答案是否定的。
  
  5、拆迁范围内的房子
  
  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6、部分公房
  
  如果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或者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也无法进行抵押贷款。
  
  7、文物保护建筑
  
  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8、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权属有争议的房子
  
  权属有争议的房子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子,不得抵押。
  
  10、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11、未满5年的话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银行同样无法取得他项权利证,不能办理抵押贷款。
  
  12、此外,除了以上几种不可以用作房产抵押贷款的房产之外,还有一种房产在房屋抵押贷款上受到一定限制。即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子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五、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
  
  6、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地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7、贷款用途证明
  
  8、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住房贷款固然好处多多,但除房屋是法定情况可以进行抵押贷款之外,我们还要考虑的是自己的经济能力也就是还贷能力,最好不要超越自己的经济去进行购房贷款以及其他抵押贷款。还有就是要特别注意下什么情况房屋不可以进行抵押担保的哦。更多关于如何办理房屋抵押担保贷款的法律知识欢迎咨询的律师。
  
  
  


·刚刚签订合同想退房,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刚刚签订合同想退房,违约金需要支付吗?一、刚刚签订合同想退房,违约金需要支付吗已经签署了预售房屋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也......

·唯一住房能逃避法院强制执行吗
      唯一住房能逃避法院强制执行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有以下3种情况,即使是唯一住房,同......

·在买房中,有商品房、安置房、回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城
      在买房中,有商品房、安置房、回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城中村安置房。这些房型不同,所享有的政策与法律也不同。在买房子的时候很多人因为贪婪......

·房屋他项权证简介
      房屋他项权证必须办吗?他项权证是证明房屋贷款人需要贷款的期限,同时证明了在该期限内,贷款人不得将该房屋另作不合法、不合规用途或将房屋出售给其他......

·办不下贷款是否可以退房
      要是在资金不够的情况下还是想买房的话,此时可以向银行按揭贷款。在符合条件的情形下,银行会对申请人放贷。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够办的下来贷款就显得很......

·二手房买卖的手续该怎么办理
      购买二手房的,肯定也是为了获得二手房的所有权,至于之后是用来居住、出租,这些都是所有权人对二手房作出的使用、处分。虽然都属于房产,但购买二手......

·贷款购房流程是怎样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现如今,房价高涨,对于大部分工薪家庭来说,要拿出几十万的买房钱都是不容易的,那么如何买房呢?最为普遍的,也是最为您受欢迎的便是贷款购房。那么贷......

·安置房与商品房一样吗
      安置房与商品房一样吗一、安置房与商品房一样吗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买卖房屋的过程中,我们是一定要签订买卖合同的,不管是商品房还
      买卖房屋的过程中,我们是一定要签订买卖合同的,不管是商品房还是小产权房,都要签订,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我们进行撰写合......

·婚前财产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婚前的房产,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规则,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原则上是均等的。《......

·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
      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作为购房者应当足够的小心注意,这样才能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而现实中买卖商品房也是很......

·购房人迟延付款的后果是什么
      俗语有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房屋买卖中,卖方交付房屋,而买方则应如期交付房款。卖方延期交房会构成违约,那如果购房人迟延付款的后果是什么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