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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可以进行婚后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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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不仅会在结婚之前,将婚前财产做出一个公证,甚至在结婚之后,也想要进行婚后财产的公证。但根据法律的规定,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可以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那到底哪些财产可以进行婚后财产公证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财产可以进行婚后财产公证
  
  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均可以进行公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主要包括:
  
  (1)生产、经营的收益;
  
  (2)知识产权的收益;
  
  (3)工资、奖金;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主要包括:
  
  (1)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3)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4)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财产公证的程序
  
  (一)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2、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二)申请。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三)审查。
  
  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签名。
  
  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夫妻进行财产公证可以预防财产纠纷,减少矛盾,但是办理公证要满足公证的实质条件、程序条件。就进行婚后财产公证来看,也是要先搞清楚,究竟法律允许哪些财产可以办理公证。而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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